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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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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三、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四、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註2 家庭暴力類型 身體虐待身體虐待係指徒手或使用器具等外物來傷害當事者。舉凡推、拉或踢打當事人、持物品對當事人身體造成損傷等攻擊行為皆屬之。 情緒虐待情緒虐待係指以言語上的辱罵、行為上的騷擾或其他手段威脅傷害當事人或其家人、朋友等,破壞其個人所有物,或阻止其正常生理作息,如睡眠等而造成當事人情緒上之不穩者皆是,性虐待強迫對方進...
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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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詞:旁系
三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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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等的計算,有三等級的隔離者,稱為「三親等」。例如曾祖父對於己身,為直系血親尊親屬的三親等;曾孫、曾孫婦、曾孫女,為直系血親卑親屬的三親等,伯叔父母則為旁系血親尊親屬的三親等;姪及姪女,則為旁系血親卑親屬的三親等。
嫡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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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支與旁系。如:「帝王之家常為王位繼承權,而發生嫡庶衝突流血的事件。」
血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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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上分為自然血親與因收養而成立的法定血親。自然血親又分為直系與旁系血親。
旁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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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叔父等旁系尊親屬。《儀禮.喪服禮》:「然則昆弟之子何以亦期也?旁尊也,不足以加尊焉。」也作「傍尊」。
傍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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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叔父等旁系尊親屬。《宋書.卷一七.禮志四》:「晉景帝之於世祖,肅祖之於孝武,皆傍尊也,親執觴杓。」也作「旁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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