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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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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他人說好話或求情、請託。[例]導師代他向教官說項,才免除記小過的處分。
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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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職務。如:「他的任期已屆滿,應予免職。」《梁書.卷三三.列傳.劉孝綽》:「孝綽免職後,高祖數使僕射徐勉宣旨慰撫之,每朝宴常引與焉。」
蠲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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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史記.卷八七.李斯傳》:「臣請諸有文學詩書百家語者,蠲除去之。」唐.元結〈大唐中興頌〉:「蠲除妖災,瑞慶大來。」
商鞅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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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家為什,獎勵對犯法者告密;一家的成年兒子需分財分居,使各自獨立生活,以增加生產;對於努力耕織的,免除其徭役;怠惰而貧窮的,沒入官府為奴隸。 二十等爵制商鞅改變封建制度的爵制,將它分為二十級,人民依據軍功獲爵,前四級可以由各人在戰場上得表現而獲得。爵級越高,取得越難,不是軍將,很難取得五級上的爵位。因此,絕大多數的有爵者都集中在第一級至第四級間,構成了秦國社會的中堅。爵可以用於抵罪,甚至可以免除近親的刑罰。有爵位者才有當官的資格,爵級不同,田宅、...
蠲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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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元史.卷九六.食貨志四》:「曰蠲免者,免其差稅,即周官大司徒所謂薄征者也。」《紅樓夢》第五八回:「凡養優伶男女者,一概蠲免遣發。」
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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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刑罪。《三國演義》第一三回:「三處軍聞天子赦罪賜官,如何不來?」《儒林外史》第四一回:「又有極大的法船,照依佛家中元地獄赦罪之說,超度這些孤魂升天。」
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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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輕或免除。如:「減免學雜費」。
幸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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僥幸免除。《五代史平話.晉史.卷下》:「借有二人坐獄遇赦,則曲者幸免,直者銜冤,冤氣升聞,乃所以致災。」《三國演義》第三回:「董卓先為破黃巾無功,朝廷將治其罪,因賄賂十常侍幸免。」也作「倖免」。
賜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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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特恩免除徭役。《後漢書.卷一.光武帝紀下》:「陛下識知寺舍,每來輒加厚恩,願賜復十年。」
省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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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元.鄭廷玉《後庭花》第三折:「把一塊石頭壓在上面,省得他浮起來。」也作「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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