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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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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或基本的等級。如:「初等教育」、「初等師範」。
英國十九世紀初等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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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國十九世紀初等教育制度,在英國初等教育發展史上有舉足輕重的地位。英國在十九世紀時提供初等教育的機構,主要是各教派所設立的學校,稱為自願學校(voluntary schools);其次是一些慈善機構及個人所進行的相當於初等教育的活動。一八七○年〔初等教育法案〕(Elementary Education Act, 1870)通過,開始了英國國家辦理教育之濫觴,也規範了初等教育的強迫性質。
  一八七○年之法案規定,凡是沒有自願學校及任何初等教育提供的地方,均應設立學校董事會(School Boards),及設立董事會學校(Board Schools)。所以在一八七一年即開始出現了董...
初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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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指學校制度中較初級的教育階段。相對於中等教育、高等教育而言。如小學教育即屬於初等教育。
德國十九世紀初等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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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國十九世紀初等教育制度,是指自普法戰爭後(1806),至統一的德意志帝國滅亡(1918),這段期間德國的初等教育制度。
  十九世紀初德國尚未統一,日爾曼境內小公國,侯國林立;唯有部分國家已開始實施初等教育,而且是義務教育,其中以普魯士(Prussia)最早。一七六三年四月間,菲特烈二世(Friedrich Ⅱ, 1712~1786)下令,由任職於柏林議會(Berlin Consistory)赫克爾(Johann Julius Hecker, 1707~1768)草擬〔普魯士邦立學校通則〕(General Land-Schule Reglement),並於一七六三年九月二十三 ...
美國十九世紀初等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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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十九世紀初等教育發展情勢,一方面得力於傑佛遜(Thomas Jefferson, 1743~1826)和麥迪遜(J. Madison)兩位總統重視國民教育的言論,及美國平民教育之父曼恩(Horace Mann)倡導成立免費的公立小學(Free Elementary School)的貢獻;另一方面順應歐陸英、法、德教育發展動向,重視民族精神教育及普及國民教育等重大措施的影響,而在制度上積極透過立法改進,期能建立一種稱心滿意的初等教育全民化制度,亦即建立普及國民教育的公立小學制度。
  綜觀美國十九世紀初等教育制度的變遷,至其完全實施免費小學教育,可以說得力於各州行政長官的遠見與...
  一八三○年七月,法國新興工商階級擁路易菲力浦(Louis-Philippe,1733~1850)為帝時(1830~1848),派遣高等師範學校校長庫辛(M. Victor Cousin, 1792~1867)赴德國諸邦,特別是普魯士,考察其初等教育制度、教師訓練及教育行政組織,起用吉紂(François Pierre Guillaurre Guizot, 1787~1874)為公共教育部長(1832~1837),致力推展公共教育。
  吉紂於一八三二年出任部長,有感於庫辛(1831)報告:「所有德意志小公國,初等及中等教育比法國任何行政區的教育都要好得多」,乃參照普魯士經驗起草〔...
初等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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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上稱多項函數、指數函數、對數函數、三角函數、反三角函數以及它們之間做有限次運算所得的函數為「初等函數」。
  美國詹森總統(L.B. Johnson)於一九六五年四月十一日,在他幼年接受教育的地方,德克薩斯州石牆鎮(Stonewall, Texas)一所單室學校(one-room school-house),簽署了〔初等及中等教育法案〕。此法案旨在以美國為數不少的處於文化不利地位的學童為對象,由聯邦政府提撥經費,以便改善其教育環境,從而滿足其教育需求。
  〔初等及中等教育法案〕是詹森總統用以「對抗貧窮的戰爭」(the War on Poverty)施政計畫的一個重要部分。其目的在以經費補助全美的中小學,全面提升國民的教育水準,俾便達成其建立「大社會」的理想。唯為避免過去許多經費補助計畫...
初等教育法案〕(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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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國〔初等教育法案〕亦稱為〔佛爾斯特法案〕(Forster Act),是奠定英國國家初等教育組織之依據;規範了初等教育的強迫性質,也賦與國家辦理義務教育之權力。
  十九世紀時,英國提供初等教育之主要機構,為各教派所設立之學校,稱為「自願學校」(voluntary schools),但仍有些地區無任何提供初等教育之機構。因而〔初等教育法案〕乃規定,任何無自願學校或適當初等教育提供的地方,均須設立學校董事會(school boards)來負責五至十三歲兒童之教育。學校董事會獲得國家准予徵稅之權力,故能以稅收設立及維持「董事會學校」(board schools),亦即公立學校。這些董...
〔美國初等教育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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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八五年十月 ,美國教育部長(Secretary of Education)班納特(J. William Bennett)召集了一個由二十一位成員組成的「小學教育研究小組」(Elementary Education Study Group)負責此報告的撰寫工作,目的在於向教育人員及一般大眾傳達小學教育的關鍵性地位,這分報告其實也是一項於一九八五至一九八六學年度「小學年」(The Year of the Elementary School)活動的結果之一,更是近三十年來第一分有關小學教育的完整報告。
  這分報告既然是由政府支助發表的,美國小學教育的現況(包括學生的組成、課程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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