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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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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機會。《史記.卷一○四.田叔傳》:「少孤貧困,為人將車之長安,留,求事為小吏,未有因緣也。」《初刻拍案驚奇》卷五:「就是因緣了,時辰未到,要早一日,也不能夠。」
2.緣分。如稱夫妻婚姻結合為「因緣」。
3.佛教根本理論之一。指構成一切現象的原因。因指主因,緣謂助緣。佛教以此說明事物賴以存在的各種因果關係。《中論》卷一:「能說是因緣,善滅諸戲論。」
4.依此、據此。《漢書.卷二二.禮樂志》:「今幸有前聖遺制之威儀,誠可法象而補備之,經紀可因緣而存著也。」
因緣際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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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為機緣,正好遇到扭轉的機會。如:他本出身寒微,適逢土地重劃的機遇,因緣際會,成為房地產大亨。
2.因有機緣而相會面。如:「有這次的因緣際會,再見面應該不難了。」
十二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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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用語。佛教基本理論之一。指構成一切痛苦輪迴的十二項要件。即無明、行、識、名色、六處、觸、受、愛、取、有、生、老死。無明是指對佛法的無知;行是指有意志的行為;識是指死後,由於過去的行為,導致投生的心識;名色是指處在母胎中的身、心(識除外);六處是指眼、耳、鼻、舌、身、意六種身體感官和認識對象;觸是指感官對現象的接觸;受是指接觸後產生的感受;愛是指感官接觸後生起的欲望;取是指執著;有是指導致輪迴的行為。十二緣起之間的關係像環鏈相扣。老死和一切苦緣於生;生緣於有;有緣於取;取緣於愛;愛緣於受;受緣於觸;觸緣於六處;六處緣於名色;名色緣於識;識緣於行;行緣於無明。後者決定前者的存在,因此去除無明就沒有行,沒有行就沒有識的投胎,以至生和老死的一切煩惱也滅除。也稱為「十二緣起」。
夙世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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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的姻緣。《大唐三藏取經詩話中》:「聞經聽法,種植善根;又且得見丈夫,夙世因緣。」
因緣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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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預測的緣分或機遇。如:「一連串的因緣巧合,構成了他特殊的人生故事。」
梅鶴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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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喻隱居或清高。參見「梅妻鶴子」條。清.舒位〈得仲瞿山中書卻寄〉詩:「梅鶴因緣清入夢,蓴鱸滋味冷相陪。」
灰塵與因緣(天理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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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理教相傳,父母神將違反康樂生活的人心,比喻做「灰塵」來告誡人們。灰塵本來是非常輕微的東西,只要輕輕一吹就飛掉,但若不經常打掃,日積月累就不容易清掃乾淨。一旦變成汙跡,要使它恢復原來潔淨談何容易;心靈的灰塵亦然,若不經常反省改善,勤清除心塵,心靈將蒙塵而失去明淨,久之,逐漸形成危害健康與幸福的惡因緣。惡因緣一旦造成,就不知須付出多少心血,費多少年代始能化除,所以天理教父母神、教祖一再要人們重視「日日之理」,慎用借來的身體,勤於掃除易沾染的灰塵,以免增添惡因緣
  父母神為促使人們認知惡因緣的基因,舉出八種錯誤的存心──灰塵,茲列舉如下:
  1.貪心:所謂貪心的心塵,...
香火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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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共修所結的緣分。《北齊書.卷三二.陸法和傳》:「但於空王佛所與主上有香火因緣,見主人應有報至,故求援耳。」唐.白居易〈喜照密閑實四上人見過〉詩:「臭帑世界終須出,香火因緣久願同。」
天假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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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天所給予的美好緣分,形容機會難得。清.黃宗羲〈復秦燈巖書〉:「然其至者非言可傳,天假因緣,或在異日。」也作「天付良緣」、「天假良緣」。
天理教立教三大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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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理教立教於一八二八年(日本天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傳說由於中山美伎應許成為父母神龕而成;而確走以中山美伎為「月日神龕」的,則是出自於父母神,並非其本身有此意願。導引中山美伎成為神龕的種種事情,完全以「天啟」的途徑,即自父母神的啟示而展開。至於「天啟」降於中山美伎身之緣由有三,依天理教原典的記載為:
1.教祖聖靈的因緣(人):天理教原典〔御筆先〕六號之五五的記載「此宅院乃是創世處,伊乃創人元始祖」,此神言啟示中山美伎是父母神創造人類之際,充任母體孕生全人類的元始母親之聖靈所降世。父母神基於此靈魂的因緣,使成為月日神韻,代父母神闡明拯救世界人類的真實之道。2.宅院的因緣(地):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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