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教育百科logo

:::
7 筆資料,
每頁顯示 筆資料
資料庫查詢時間:657.568 ms
縮小搜尋結果範圍
適用年級
媒體形式
::: 你是不是要搜尋以下結果
屆期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到期。《儒林外史》第三○回:「通省梨園子弟各班願與者,書名畫知,屆期齊集湖亭,各演雜劇。」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一段時間。如:「日期」、「假期」、「學期」、「潛伏期」、「青春期」、「授粉期」、「採收期」、「危險期」。
規定、約定的時間。如:「期刊」、「定期」、「過期」、「限期」、「分期付款」、「逾期作廢」、「後會有期」。
盼望、希望。如:「期盼」、「期勉」、「期待」、「期許」、「期望」。
約定。如:「不期而遇」。
量詞。用於計算事物分期的單位。如:「訓練計畫一年分為四期。」、「這本雜誌已出版六十期。」
一周年。如:「期年」。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至、到。如:「屆時」、「屆期」。《書經.大禹謨》:「惟德動天,無遠弗屆。」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2.喪制滿期。唐.陳元光〈太母魏氏半徑題石〉詩:「憂闋情猶結,祥回禫屆期。」
,並敘明其受送達之時間及方式。第 13 條提起申訴不合前條規定者,申評會得通知申訴人於二十日內補正。屆期未補正者,申評會得逕為評議。 申訴評議第 14 條申評會應自收到申訴書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檢附申訴書影本及相關書件,通知為原措施之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出說明。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自前項書面通知達到之次日起二十日內,擬具說明書連同關係文件,送受理之申評會,並應將說明書抄送申訴人。但原措施之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申訴為有理由者,得自行撤銷或變更原措施,並函知管轄之申評會。原措施之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屆前項期限...
學校衛生法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各級主管機關應對所屬學校辦理學校衛生工作評鑑,成績優異者,應予獎勵;辦理不善者,應令其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或情節重大者,由主管機關議處。第28條(施行細則)  本法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第29條(施行日)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待媒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作媒。《通俗常言疏證.婦女.待媒》:「待媒……傳紅有日,女宅先拜主親,屆期盛筵款待,俗云作媒。」
:::
回到頁面頂端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