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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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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保險法規定所應負的賠償處理。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可向保險公司申請損害後的保險金額給付,經保險公司查證屬實,即付給被保險人保險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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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原則規律:「原理」、「道理」、「公理」、「義理」、「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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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償損失:「賠償」、「賠款」。
國民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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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期程、給付標準、權利與義務、辦理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學生申請理賠時,學校應主動協助辦理。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為所轄之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場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前項之經費,由教育部按年度編列預算支應之。第 6 條六歲之學齡兒童,由戶政機關調查造冊,送經直轄市、縣 (市) 政府按學區分發,並由鄉、鎮 (市) 、區公所通知其入國民小學。國民小學當年度畢業生,由直轄市、縣 (市) 政府按學區分發入國民中學。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僑生及外國學生進入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就學,其資格、方式及...
大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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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其範圍、金額、繳費方式、期程、給付標準、權利義務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規定,由各校定之。遇學生需保險理賠時,各校應主動協助辦理。 大學法適用之相關爭議爭點:大學法細則就共同必修科目之研訂等規定違憲?依大法官釋字第380號解釋,教育主管機關僅在有正當法律授權之情況下始能監督或限制大學自治,而大學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各大學共同必修科目,由教育部邀集各大學相關人員共同研訂之。」因大學法並未授權教育部邀集各大相關人員共同研定大學共同必修科目,故未有正當法律授權,且同條第一項後段規定「各大學共同必修科目不及格者不得畢...
幼稚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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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期程、給付標準、權利與義務、辦理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兒童申請理賠時,幼稚園應主動協助辦理。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為所轄之公私立幼稚園場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前項之經費,由教育部按年度編列預算支應之。第 18 條幼稚園兒童上、下學應實施導護,確保交通安全;其由幼稚園備車接送者,車輛應經交通監理單位檢定合格,嚴格限定乘車人數,並派員隨車照護。第 19 條私立幼稚園辦理不善或違反法令者,所在地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視其情節,分別為左列之處分:一、糾正。二、限期整頓改善。三、減少招生人數。四...
高級中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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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期程、給付標準、權利與義務、辦理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學生申請理賠時,學校應主動協助辦理。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為所轄之公私立高級中學場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前項之經費,由中央主管教育機關按年度編列預算支應之。第 7 條為發展社區型中學,各級政府或私人得設立完全中學,提供學生統整學習;其學區劃分原則、修業年限、應修課程或學分、設備標準及畢業條件,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第 8 條第六條各類高級中學及前條完全中學之設立及核准程序,依第五條第二項各款規定辦理。第六條各類高級中學之課...
海事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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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船隻在海上發生意外事故時,船長在船隻進港後七日內所填寫的報告。內容包括出事船隻的基本資料,以及發生事件的時間、地點、經過情形,以作為保險理賠,責任追究及法律訴訟的根據。
告知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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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上指在保險契約訂立時,要保人對於保險人的詢問,應據實說明,通知保險人。如:「被保險人在填寫申請書時,必須盡到充分的告知義務,否則常發生理賠糾紛。」
保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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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公司法成立的企業組織,專門經營各種與保險相關的業務。[例]因為這位客戶缺繳保費,保險公司拒絕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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