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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笛卡爾派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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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Anti-Cartesianism, Anti-Cartesians |
作者: | 賈馥茗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反笛卡爾派是對笛卡爾(R. Descartes, 1596~1650)的哲學觀點和其後繼者的說法就某些觀點提出反駁,另作解釋或說明觀點的一派。 所謂笛卡爾派(Cartesianism)指若干荷蘭與法國學者,多數為大學教授,也有笛氏的學生,就笛氏哲學加以探討發揚,成為十七至十八世紀初的「新哲學」,且用為大學的哲學教本。 回溯笛卡爾的哲學,其重要觀點始於認識論。笛氏認為確定真理,必須求其清楚明白(clear and distinct),否則便都足懷疑;而懷疑存於思維之中,思維「存在」(cogito),則可證明「我存在」(ego sum)。於是從認識論進入於形上學的存在問題。另一方面,笛卡爾認為真實無疑的是數學方法,而數學方法是理性的,也是真實的。由此笛氏從思維推衍到心靈(mind),承認心靈的存在,心靈是本質,因為心靈有「知」。至於「我的軀體」(body),只是物質,雖有感覺,而感覺往往發生錯誤,不似「知」之確實,故物只有延展性,成為後世所謂之心物二元論。心和物各為一獨立體系,二者不相關聯,於是引起倫理問題,即是人心與行為無關,心有知,為知的主體,卻不是行的主體,道德便無所歸依。 心物二者如何關聯,何為行為之知的主體?笛卡爾派也未提出有力的說法,以致引起若干人的反駁,尤其以宗教家為然,試以巴斯卡(Blaise Pascal, 1623~1662)、惠特(Pierre Daniel Huet, 1630~1721)及蓋森第(Pierre Gassendi, 1592~1655)為例,以見一斑。 巴斯卡曾研習數學、物理、哲學,而後轉入神學,著作頗豐,在其所著〔思想〕(Pensées)和其他著作中,提出對笛卡爾派以理性為真知的反對說法,並對理性主義的懷疑方法質疑。巴斯卡認為理性並不是最高的認知作用,因為在理性之上,還有更高的「心」,心有高出於理性的理性,這個理性能夠認識道德宗教中之人的存在,所知的真理和科學知識或與本原的真理不同。心之所知有不同的層次:一為常識,猶如本能的知;二為幾何學,即直觀;三為倫理生活,能把握直接的價值,但有時不免模糊不清或狹隘;四為宗教生活,是一種愛神的靈性。據此巴斯卡用最高的理性來統攝笛卡爾的心物二元,使理性與信仰和諧一致,並使倫理道德有了一致的原則。對笛卡爾由懷疑而思維的方法論,巴斯卡認為如果思維無可置疑,則懷疑是否也不足置疑?倘若對懷疑不疑,便不是十足的懷疑論,故而最好以信仰代替懷疑,即是在知識中,可有懷疑,在人生中則要用信仰;人可以用理性求知識,卻要用心靈求幸福。 惠特也是教父,反對笛卡爾以懷疑為原則的方法論。在其所著〔對笛卡爾哲學的審查〕(Censura Philosophial Cartesianae)中,以為如果懷疑一個假說的真實性,那麼與假說相反的一面使可以確定,因為我們不能同時懷疑一個假說的正反兩面。惠特反駁笛卡爾的我思故我在說,思是動作,動作必然有一個動作的主體來知覺這個動作,可是動作本身卻並沒有意識或知覺作用,又如何能知道有一個動作主體存在?惠特認為思維有三個含意:一是有思維作用的心靈,二是思維的材料,三是心靈和材料的關係。笛卡爾談思維時,對三者未作區分,也未想到在思想材料之外,存在著造物主-上帝。惠特認為無論如何,思維和知覺到思維是兩種不同的心靈活動,而笛卡爾卻將二者視同一體,沒有想到「我想」和「想」是兩個不同的觀念;因為一個人確定自己「正在想」的時候,所知覺到的已經不只是思想的歷程了。惠特特別強調一種絕對確實、非理性知識所能知的,乃是宗教真理,既不能用理性判斷,也不能用經驗衡量,笛卡爾不曾否認這種真理,卻未詳加闡釋。 蓋森第繼承伊比鳩魯(Epicurus, 341~270 B.C., 希臘哲學家)學派(Epicureanism, 又稱快樂主義),視哲學包括邏輯、物理及倫理學。強調感官的自然知識,從經驗的立場批評笛卡爾的理性主義,在其一六四四年出版的〔精湛形上學〕(Disquisitio Metaphysica)中批評笛卡爾的懷疑方法在一百年前已經出現,了無新意;笛氏所謂之真知在於清楚明白亦無用處,因為人們以為清楚明白知道的,常常是錯的,故而要確定清楚明白,還要用其他的判斷準繩;而要用其他的判斷準繩,又需要另一種判斷準繩,如此層層推衍上去,將永無底止;歸根結底,縱使果然有清楚明白的程度,也不出心靈之外;果真如此,則笛卡爾所要尋求的知識,可能只是想像或虛構。蓋森第反對笛卡爾的心物二元觀點,以為若把心靈懸擬為昇華的精神,則此精神存在於空間,那麼笛卡爾就得用動物靈來移動自已的軀體;對笛卡爾認為動物或野獸只有機械性,並無情感之說,蓋森第也反駁說:既然動物和人類一般,同具感官,又怎能說動物的感官,沒有和人類似的感覺作用?蓋森第在反對理性主義哲學之外,另有其哲學觀點,且因接受快樂主義思想,認為哲學的終點,在求人類的幸福。(參見「動物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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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反笛卡爾派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