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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學校制度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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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School System in Thailand |
作者: | 楊思偉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泰國是一君主立憲制的國家,人口約有五千九百四十萬(1994年)。泰國國民篤信佛教,因此強調佛教色彩的教育,如在朝會後,向佛像禮拜,至佛寺打坐,及邀請僧侶至學校演講等皆是。泰國的教育揭櫫三大重點,即對國家、國王和宗教的尊重與忠誠;這種精神的培養是泰國教育的特色。 泰國教育制度建立於一九一三年,分為普通教育和中等專業教育;一九二一年頒布〔初等教育條例〕,規定義務教育為四年,一九二八年開始高中文理分科。一九七七年以前推動「七三二學制」,一九七七年進行教育改革,將學制改為「六三三學制」,實施六年免費義務教育,並加強小學的勞動課和中學的職業課程,為學生的升學與就業做準備。一九九○年泰國政府決定逐步實施九年義務教育,並修訂一九七七年教育的改革方案及有關法規。 現行學制:學前教育三歲左右入學,可就讀一至二年。初等教育六年(自六歲至十二歲),課程分為基本技能、生活經驗、品格培養和工作經驗四大類。中等教育分為普通教育和職業技術教育。普通中學分初中和高中,各為三年,須經入學考試升學。初中課程設置語言、科學與數學、社會、品格培養和勞動教育五類,亦有選修課程。高中實施學分制,設有文、理和職業三種選修課程。初中的職業技術教育學制為一至三年不等,主要培養熟練工人和初級技術人員,分設工、農、家政、經濟、旅遊等類科,畢業可繼續升入相同類科的高職。 高等教育分四個層級,專科為二至三年,本科一般為四年,有的學系為五至六年,碩士課程二年,博士課程三年。本科和專科均招收中學畢業生或同等學力者,可經考試和免試兩種方式入學。一九八三年共有高等學校二百四十一所,其中國立大學十四所,私立學院十二所,其餘是師範、職業技術和專科學校。 又在教育的四個階段中,均設有特殊教育和非正規教育。依據一九八八年統計,學前教育就學率為百分之三二‧六,小學就學率百分之九三‧七,進入初中的升學率百分之四十,高中升學率百分之五十,大學升學率百分之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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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泰國學校制度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