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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強迫課程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Compulsory Curriculum
作者: 鄭世仁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強迫課程係與自願課程(voluntary curriculum)相應的名詞。其根本觀念源自「最低基礎能力」(basic minimum ability)的假設。亦即在教育的過程中,有些重要的知識與技能是學生非學不可的,一定要納入課程之中,且每個學生皆得修習,否則不能取得畢業資格。此種具有強迫修習性質的課程,便稱為「強迫課程」。反之,能任由學生自己選擇修習的課程,便稱為「自願課程」。一般而言,義務教育階段的課程,大多是強迫課程。高等教育階段則有較多自由選擇的機會,但仍有強迫課程存在,例如必修科目便是強迫課程。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強迫課程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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