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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學型態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Teaching Style
作者: 黃富順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教學型態係指教學者在教學活動中,持續運用以影響學習的一組獨特行為、方法及策略。對於教學型態的定義迄今未有定論,不同的學習者有不同的看法。有採取較廣泛的觀點,認為教學型態是一種教學模式的應用或教學行為的總稱;有將之視同教學方法或教學策略者;有將之視為教學者特有的教學行為,反應出教學者本身特有的人格特質和教育哲學。學者康弟(G.L. Conti)曾將各類教學型態的意義歸為四類:(1)教學型態是一種外在的教師特性;(2)教學型態是一組教學模式;(3)教學型態等於教學方法或策略,希望教學型態能與學習型態相配合;(4)教學型態與教師如何學習有關,當教師了解如何對學生的學習型態作反應時,教學型態即可改變。
  教學型態究竟包括那些內容,不同的學者也有不同的主張。康第認為包括學習者中心及教師中心二大類型,共七個部分,即學習者中心的活動、個別化教學、有關經驗、學生需求的評估、學習氣氛的建立、學習過程的參與及使個人有發展的彈性等七部分;另阮祖里(J.S. Renzulli)和史密斯(L.H. Smith)則將教學型態分為四種類型,包括九種教學方法,即(1)鼓勵學生一起工作:包括設計教學及同儕教學;(2)以教師為中心的活動:包括練習複誦及講述;(3)學生獨自完成作業:包括獨立學習及編序教學;(4)學生主動參與課堂學習活動:包括討論、遊戲教學、及模擬教學等。鄧恩等人(R. Dunn & K.J. Dunn)則將教學型態區分為教學計畫、教學方法、學生分組、空間設計、教學環境、評量技巧、教師哲學、教學特性及學生偏好等幾種。康富爾德等人(Ablert and Judith Canfield)將教學型態分為教學條件、教學內容、教學模式及結果的影響等四部分。崔西(S.J. Tracy)亦將教學型態分為教師中心及學生中心二大類。
  可見教學型態究竟包括那些類型,因學者的觀點不同而有不同的結果。上述各學者為了要進行教學型態的評量,已經分別發展出量表或問卷,以教師為對象測量其教學型態。但阮祖里、司密斯及崔西等人所發展的問卷,則以學生為施測對象,旨在了解學生對教師教學型態的偏好。故對教學型態的評量,施測對象亦有不同。(參見「學習型態」)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教學型態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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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者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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