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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物編目指引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Cataloging Cultural Objects (CCO)
作者: 陳和琴
日期: 2012年10月
出處: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2006年,美國圖書館學會(American Library Association,簡稱ALA)出版Cataloguing Cultural Objects: A Guide to Describing Cultural Objects and Their Images《文物編目:描述文物及其影像指南》,簡稱CCO,是文化資產界第一套資料內容標準。CCO是美國視覺資源學會(Visual Resources Association,簡稱VRA)資料標準委員會(Data Standards Committee,簡稱DSC)的一項專案成果,目的在推動藝術品等文物及其影像描述的標準化。提供CCO專案經費的機構主要是蓋堤基金會(Getty Foundation)及數位圖書館聯盟(Digital Library Federation,簡稱DLF)。在CCO文物編目指引中所涵蓋的「文物」包括有建築作品,油畫、雕刻、版畫、手稿、照片及其他視覺媒體、表演藝術、古蹟遺址(site)、遺物(artifact)及各種來自物質文化領域的功能性物件。CCO把重點放在描述性詮釋資料及權威控制,所以不包括行政性或技術性詮釋資料。CCO本身不是詮釋資料要素集,但是可以對映到各種詮釋資料要素集,例如:視覺資源學會核心類目(VRA Core)、藝術作品描述類目(Categories for the Description of Works of Art,簡稱CDWA)及CDWA Lite,甚至機讀編目格式(MAchine-Readable Cataloging,簡稱MARC)、都柏林核心集(Dublin Core)等等。CCO只是編目指引或手冊,所以不像一般的編目規則(例如AACR)詳細而列舉規則條文。在組織結構上CCO分成三個部分:第一部分為一般指引,第二部分為資料元素(elements)的描述,第三部分為權威(authorities)。CCO的資料元素,主要來自CDWA(CDWA Lite)及VRA Core的核心類目。CCO的資料元素與CDWA 或VRA Core之間,由於彼此並非完全對映,所以使用者的資料結構標準不論採行CDWA或VRA Core,都只能部分參考CCO。CCO分成9章,先後列出各資料元素的描述規範。每章分為導介(討論及術語)、編目規則及資料呈現三部分。CCO指引中列出十項編目的重要原則,包括分開建立作品紀錄及影像紀錄,包含全部必備資料要素,必要時可另立規則以確保資訊的有效檢索及交換,使用控制詞彙,必要時可自行建立權威用詞,使用已發展之詮釋資料標準,了解編目、分類、索引及展現(display)的功能不同,作品與影像之間的關係保持一致性,大小寫、標點符號及語法保持一致性,盡可能使用英語的資料值等。在應用上,CCO設計於描述物件(作品)及其影像,主要使用於博物館及視覺資源的館藏描述。Visual Resources Association (2006). CCO Commons: Cataloguing Cultural Objects. Retrieved May 16, 2012, from http://cco.vrafoundation.org/.陳和琴(2009)。描述文物之資料內容標準。教育資料與圖書館學,46(4),497-522。
參考資料:
Visual Resources Association (2006). CCO Commons: Cataloguing Cultural Objects. Retrieved May 16, 2012, from http://cco.vrafoundation.org/.陳和琴(2009)。描述文物之資料內容標準。教育資料與圖書館學,46(4),497-522。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文物編目指引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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