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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機處理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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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Crisis Management |
作者: | 詹昭能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危機指個人、家庭、社區、學校、公司、國家或國際社會,突然面臨可能招致嚴重後果的險境或困境,如發生綁票、車禍、生病、自殺、強暴、婚外情、不慎懷孕、家庭暴力、親人死亡、暴動、罷工、火災、天災或戰爭等事件,可能破壞相關人員或機構的日常生活秩序,並造成人員、物資或財產的損失。 當危機發生時,當事人如果沒有準備或準備不足,危機情境會顯得更混亂、艱困或危險;反之,事前如果已有預防計畫,且曾演練過,事發時依計畫審慎處理,可以減輕不利的後果。 不同類型或特性的危機,所需要的處理計畫有別,完整的計畫通常包括:(1)擬定處理危機的總目標與具體目標;(2)具體評估處理危機需要的與可用的資源;(3)選定危機處理人員,包括規劃小組與反應小組的成員,因需要可選用心理學、社會工作、醫療、安全、執法、律師、消防隊或其他專業的人員,應特別注意成員的人格特質、專業背景與服務熱忱,以保小組合作無間;(4)發展與實施危機處理人員的訓練項目,訓練手冊中應包含處理各種危機的政策、過程、技巧與策略;(5)接洽各種可用資源,將有關人員、團體與機構的電話與住址列冊並經常修訂,以便及時凝聚資源預防或處理危機;(6)建立組織內外的個人或團體溝通網絡,加強處理小組與社區或相關人員間的聯絡管道。除與特定對象當面溝通外,應盡可能利用信件、備忘錄、員工會議、記者會或說明會等方式,先讓員工知道危機與處理狀況,再向顧客或社會大眾說明,尤其一定要通告傳播媒體;(7)在危機事件地點附近,設立危機處理中心或總部,負責統籌有關行動與溝通工作;(8)規劃並召開小組會議,首次會議以整合行動為目的,討論議題如暫定危機處理中心地點、審議危機處理程序、決定小組臨時成員、評估組織內外資源等,以後的會議則應討論危機狀況、處理情形、後續發展與其他相關事項;(9)整理並保存危機事件與處理過程的一切資料,評鑑危機處理計畫、演練與執行情形,並配合內外環境的變遷不斷改進。 危機處理最重要的是「防範未然」與隨時準備處理危機的心態,因此企業組織或政府機構的行政單位,一定要與其他員工、社區或相關機構合作,發展適當的處理方案與執行技巧,讓全體員工一方面有心理準備,另一方面在發生危機時也有遵行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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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危機處理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