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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倫理學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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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Environmental Ethics |
日期: | 2002年2月 |
出處: | 環境科學大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作為一門規範性學科,環境倫理學的目的在於,透過有系統地分析人與自然環境的倫理關係,建構一套評價環境生態政策的判準與理論。環境倫理學家假設,人對自然環境的行動、作為或態度可以是倫理規範的對象;去建構一套環境倫理學的理論,就是去闡明這些倫理規範的內容,界定人對自然環境與生態的倫理責任,並且證成此一倫理責任的存在基礎。但從不同的角度出發,各個理論家建構了不同的環境倫理學,彼此互相競爭。因此有人懷疑是否有「正確的」環境倫理學存在。但在我們能夠斷定任何一套環境倫理學是否正確或錯誤之前,我們必須先確定它的主張是什麼,因此,環境倫理學,有時候也指一門課程,其目的在於介紹不同的環境倫理學家所提出的各種判準與理論。依Robert Elliot之見,目前值得我們注意的環境倫理學可以區分為五類:(1)以人為中心的理論(anthropocentrism);(2)以動物為中心的理論;(3)以生命為中心的理論(biocentric ethics);(4)以一切東西為中心的理論(everything ethics);(5)生態整體主義(ecological holism, ecocentric ethics)。 (1)以人為中心的理論主張,環境生態政策之評價完全要看它如何影響人類的福祉而定,或簡單說,只有人類的福祉才是倫理上相干的考慮。通常,以人為中心的理論會認為,所有人類的福祉都一樣重要。而如果沒有任何人的福祉比其他人的更重要,則以人為中心的理論就會更進一步主張,環境生態政策之評價完全要看它是否能促進人類總體的最大福祉而定,因為福祉是多多益善。而這個立場就等於一般所謂的功利主義(utilitarianism)。 (2)以動物為中心的理論否認人類的福祉是唯一倫理上相干的考慮。由於人類是動物的一種,以動物為中心的理論認為,如果人類的福祉是倫理上相干的考慮,那麼其它種動物的福祉也應該是倫理上相干的考慮。因此,環境生態政策之評價不僅要看它如何影響人類的福祉,也要看他如何影響其它動物的福祉而定。以動物為中心的理論可以主張,但並不一定非要主張,人類的福祉與其它動物的福祉具有一樣的重要性。因此,有些以動物為中心的理論也許會認為其它動物的福祉是倫理上相干的考慮,但是不能與人類的福祉相比;雖然不堅持人與其它動物平等,這種理論與以人為中心的理論還是不同,因為後者根本否認其它動物的福祉有任何倫理上的相干性。 (3)以生命為中心的理論比以動物為中心的理論更進一步,不僅認為動物的福祉是倫理上相干的考慮,它還將任何有生命的東西(植物、單細胞生物等)所受的影響也視為相干。基本上,這種理論認為,生命本身具有內在價值,因此摧毀任何一種生命就是在倫理上有可議之處。對「生命」之界定,對釐清此種理論至為關鍵。有人甚至將一個個的生態系統都看成是有生命的東西,因為生態系統是一種自我調適的系統,朝向某個目標在發展、形成、組織自身。以生命為中心的理論很少認為,所有具有生命的東西在倫理上都一樣重要,但是有些理論的確主張,某些較大的生態系統之保存比人類的福祉更為重要。 (4)以一切東西為中心的理論試圖推翻生命與無生命之分在倫理上具有意義。這種主張強調,地質上的結構、化石等,雖然缺乏生命現象,但是不能因為如此,我們就剝奪它所具有的、獨立的重要性。 (5)生態整體主義把自然環境視為一個整體,不特別強調個別的動物、植物、生物、無生物具有倫理上的重要性。生態整體主義認為個別物的重要性在於它們所隸屬的生態系統或生物圈:因為生態系統或整個生物圈具有倫理的重要性,個別物才獲得它們在倫理上的重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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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環境倫理學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