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神劇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
|
注音: | |
漢語拼音: | shén jù |
解釋:
一種以基督信仰為主題的歌唱劇。 |
|
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神劇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Oratorio |
作者: | 李小華 |
日期: | 2004年11月 |
出處: | 舞蹈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歌劇類型名。神劇是一種以宗教故事為主題的歌唱音樂劇。它以音樂來敘述故事及表現對宗教的虔誠信仰,而不以佈景、服裝或演技取勝。神劇和歌劇最大差異是除了故事的取材來自宗教及不強調劇場的佈景、演技外,還有歌劇是以三幕劇形式為主;神劇則全劇只分上下兩部。神劇的歷史與來源:Oratorio一詞原指祈禱廳,這種祈禱廳是在教皇聶里(Philip Neri, 1515-1595)改革羅馬天主教,成立Oratory教會團體時所興建。它通常建在教堂之側,作為教友們聚會,及做為演講廳和音樂廳。整座廳的設計為長方形,大概可容納二百到四百個座位。室內之傳音性極佳,有些祈禱廳(如建於十六世紀在羅馬的Santa Lucia del Gonfalone祈禱廳)已成為專門的音樂演奏廳,為早期神劇演出之廳堂,故以這名詞作為神劇的名稱。巴洛克時期的神劇與十六世紀後期的經文歌,尤其與一種稱為「對話讚歌」(Dialogue-Laude)有關連,旦它也受到十七世紀單曲調音樂和歌劇的影響,有些作曲家開始嘗試創作宗教歌劇,如卡發利(Emilio de Cavalieri, 1550-1602)的《靈肉劇》(Rappresentatione di Anima,et di Corpo, 1600)是一個大膽的嘗試,但當時教會人士對它的反應極為冷淡,故未能繼續發展。十七世紀早期較成功的神劇是安泰瑞歐(Giovanni Francesco Anerio, 1567-1630)以使徒聖保羅悔改為基督徒的故事做內容,創作了五至八聲部《和諧神靈歌劇》(Teatro Armonico Spirituale di Madrigali, 1617),當時許多以義大利文演唱的神劇都含有一種反宗教改革的意味,故吸引了護教者的興趣。十七世紀中期最重要的神劇卻是在羅馬San Marcello教堂演出的「拉丁文神劇」,主要作曲家為卡里西密(Giacomo Carissimi, 1605-1674),他遺留十三部神劇作品,大多以舊約聖經故事為內容,其中還有解說者,並極為注重合唱部份。十七世紀後半期義大利其它地區(如威尼斯、波隆那、弗羅倫斯、拿坡里)也開始創作當地的神劇,其演出地點是在私人的音樂場所或劇院,它們加入了世俗的風格,僱用職業女歌唱家演唱,大量強調「反始詠唱調」(Da Capo Aria),使用合唱的不多,並用朗誦形式講述故事中人物。這時期主要作曲家包括帕斯奎尼(Bernardo Pasquini, 1637-1710)、斯特拉德拉(Alessandro Stradella, 1644-1682)、斯卡拉悌(Allessandro Scarlatti, 1660-1725)和韋瓦第(Antonio Vivaldi, 1678-1741)等,許多著名歌劇作曲家也兼作神劇。義大利的神劇後來傳入歐洲,加入當地的宗教活動,發展為具有地區風格的神劇,如維也納的《聖墓劇》(Sepolcri)是以基督葬禮為題材的神劇。德國在路德教會影響下,其神劇多以基督誕生、受難和復活的情節為內容。樂曲極為嚴肅,由無伴奏的獨唱和複音形式的合唱,交替演唱,所用之曲調,多為宗教朗誦調,許茲(Heinrich Schutz, 1585-1672)是早期德國神劇的大師。十七世紀的德國神劇受到義大利神劇影響,採用持續低音伴奏及加入一些戲劇性情節於聖經故事中,形成了受難曲的神劇風格(Oratorio Passion)。其最著名的作曲家是巴赫(J. S. Bach, 1685-1750),他的《聖約翰受難曲》(St. John Passion, 1724)和《聖馬太受難曲》(St. Matthew Passion, 1727 or1729)是集德國神劇大成之作。巴赫的神劇把適當的戲劇性加在聖經故事中,充滿虔誠且有力。其重要特色是使用聖詠合唱(Chorale),把獨唱和合唱連接成大型的神劇作品。十七世紀的英國神劇是以韓德爾(G. F. Handel, 1685-1759)的作品為代表,《彌賽亞》(Messiah, 1741)是他最著名的代表作。十八世紀著名神劇作曲家包括泰勒曼(G. P. Telemann, 1681-1767)和艾曼鈕.巴赫(C. P. E. Bach, 1714-1788)、海頓(F. J. Haydn, 1732-1809)的《創世紀》(The Creation, 1798)和《四季》(The Seasons, 1801)是古典時期的神劇代表作。十八世紀歐洲各大城市的音樂院都有專屬的職業管弦樂團和合唱團。神劇形式也受到這些因素的影響而擴大且脫離教會的掌控,浪漫時期的神劇加入了神秘主義,及超自然的色彩,如羅偉(Carl Loewe, 1796-1869)、李斯特(F. Lizst, 1811-1886)、舒伯特(F. Schubert, 1797-1828)、舒曼(R. Schumann, 1810-1856)、孟德爾頌(F. Mendelssohn, 1809-1847)都有創作出重要的神劇作品,其中最具特色的是布拉姆斯(J. Brahms, 1833-1897)的《安魂曲》(Requiem, 1857-1868)。從十九世紀到二十世紀英國是歐洲最重視神劇創作及演出的國家,它不但常舉辦藝術節,同時也經常委託各地作曲家創作神劇作品。二十世紀的神劇其宗教的內容減弱,轉為關心國家、民族、戰爭及人類災難為主題的創作:如卡巴賴夫斯基(D. Kabalevsky, 1904-1987)的《浩浩國土》(Mighty Homeland, 1942)、浦羅柯菲夫(S. Prokofiev, 1891-1953)的《捍衛和平》(On Guard fol Peace, 1950)、蕭斯塔可維契(M. Shostakovich, 1938)的《森林之歌》(Song of the Forest, 1949)和布瑞頓(B. Britten, 1913-1976)的《戰爭安魂曲》(War Requiem, 1962)等。 |
|
參照: Don Michael Randel Ed.《The New Harvard Dictionary of Music》1986. |
|
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神劇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基本資料
英文: | Oratorio |
作者: | 羅基敏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神劇是以音樂呈現聖經故事的大規模音樂作品;其歌詞內容多與宗教題材有關,音樂中含有戲劇性、敘述性和沈思性的元素。在神劇中,合唱通常占有很重要的分量,除此以外,當代之神劇和歌劇在音樂結構上無甚差異。在角色分配上,神劇裡通常有一位敘述者的角色貫穿劇情的進行。不同於歌劇中舞臺演出占有重要地位,神劇大部分以音樂會方式或清唱形式呈現。 神劇的前身來自中古時候的宗教劇,在文藝復興末期、巴洛克早期(亦即十六世紀末、十七世紀初),隨著新的聲樂風格的開始,對有戲劇性、敘述性的歌詞譜成歌曲的興趣增加,神劇和歌劇於焉誕生。 對神劇的開始卓有貢獻者為聖奈里(St. Philip Neri, 1515~1595),他長期對聖樂的鑽研獲得羅馬教皇葛利果八世的首肯與支持,成立聖樂會(Congregazione dell'Oratorio),並賜予一教堂,名為新教堂(Chiesa Nuova)供其使用。音樂成為在天主教會中吸引信徒參與集會的重要因素之一,聖樂會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一六○○年,卡瓦尼艾利(Emilio de Cavalieri, 1550~1602)的神劇[靈肉之爭](Reppresentazione di Anima et di Corpo)在新教堂上演,可說是第一部將新的單音音樂風格(Monody)帶入神劇中的作品,也是少數至今所知以舞臺方式演出的神劇之一。 Oratorio一字在十六世紀裡至十七世紀中葉時,係指教堂中的禱告間以及其中所舉行的宗教禮儀;最早將該字用來指音樂作品的記載始於一六四○年。十七世紀中葉,神劇除了在貴族教堂中係以拉丁文(oratorio latino)呈現外,在其他地方多半以義大利文(oratorio volgare)寫作,成為十七世紀義大利音樂創作和天主教史上重要的一環。在義大利之外,天主教會仍有強大影響力的地區亦可見到神劇之創作和演出。 十八世紀初,神劇在德國亦開始有長足的發展,使用的語言主要為德文,在路德教會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德國亦成為義大利以外神劇發展的主要地區之一;重要的作曲家如巴哈(Johann Sebastian Bach, 1685~1750)等都留下神劇的作品。英國神劇蔚成風氣的發展主要得力於韓德爾(Georg Friedrich Händel, 1685~1759),在他眾多的神劇作品中,[彌賽亞](Messiah)可說是最膾炙人口的神劇作品。十八世紀末、十九世紀初,海頓(F. Joseph Haydn, 1732~1809)受到韓德爾的影響所創作的[創世紀](Die Schöpfung)和[四季](Die Jahreszeiten)帶入了更多的戲劇性於神劇中;尤其後者和宗教故事已無直接關係。 在歐洲其他國家和地區,如法國等,神劇的創作雖也在音樂創作中占有一席之地,亦留下不少的作品,卻不像在義大利、德國、英國般占有如此特殊的地位。 十九世紀裡,在義大利,神劇創作融入歌劇中,成為取材自聖經故事的歌劇,純粹的神劇創作已趨沒落。在德國,神劇卻依然是許多德國作曲家的創作重心之一,如孟德爾頌(Felix Mendelssohn-Bartholdy, 1809~1847)等均有不少重要的作品。 二十世紀的神劇發展有如二十世紀的音樂發展般,不同音樂種類間的界限趨向模糊,傳統的創作模式被打破,只要取材自宗教故事的作品均可能稱作神劇。 |
|
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神劇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