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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托兒所(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趟洪海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托兒所是大陸地區收托三周歲以下嬰幼兒的教養機構。採用日托、夜托、全托、臨時托等形式。依〔三歲前小兒教養大綱〕規定,托兒所教養任務是培養小兒在體、智、德、美各方面得到發展。教育方法是注意從小兒的生理、心理特點發展,以個別教育為主;集體教育和個別教育相結合;有組織的活動與個別活動相結合;動靜結合;教育與保健相結合。通過生活的各個環節進行教育,培養小兒的飲食、睡眠、衣著、洗漱等各方面的文明衛生習慣,進行語言、動作訓練,培養初步的認識能力和發展與成人、小朋友等之間的相互關係。對二至三歲幼兒,組織語言、體育、音樂、計算等方面的教育活動。每週可進行四至六次,每次可安排五至十分鐘。托兒所少數由衛生部門辦理,多數由機關、團體、學校、工廠、企業、城鎮街道、鄉村及私人辦理。
  有關辦理托兒所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法令、教育計畫、教學內容、教育方法、兒童保健等業務,統一由衛生行政部門管理;幼兒園內的托兒班由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業務指導。托兒所依照入所嬰幼兒的年齡通常又分為乳兒班、托兒小班、托兒中班、托兒大班等。乳兒班一般由十個月以前的嬰兒組成。每班嬰兒十五人以下,與保教人員的比例為:全托,三比一至三.五比一;日托,四比一至五比一。托兒小班一般由十一個月至十八個月的兒童組成。每班兒童十五至十八人。兒童與保教人員比例與乳兒班相同。托兒中班一般由十九個月至二歲的兒童組成。每班兒童十八人左右。兒童與保教人員比例為:全托,四比一至四.五比一;日托,六比一至七比一。托兒大班一般由二歲至三歲兒童組成。每班兒童為二十至二十五人。兒童與保教人員比例與托兒中班相同。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托兒所(大陸地區)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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