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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劇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 注音: | |
| 漢語拼音: | yīn yuè jù |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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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音樂劇 |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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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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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音: | |
| 漢語拼音: | yīn yuè j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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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
源自於十九世紀末,以音樂與歌曲結合舞蹈、戲劇、雜耍和綜藝結合的一種表演。為musical comedy的中譯名,簡稱為musical。它的劇情內容常包括幽默、諷刺、感傷、愛情等喜怒哀樂情感,用音樂、歌舞形式的演繹傳達給觀眾。一些著名的音樂劇如:《奧克拉荷馬》(Oklahoma)、《真善美》(The Sound of Music)、《西城故事》(West Side Story)、《悲慘世界》(Les Misérables)、《貓》(Cats)以及《歌劇魅影》(The Phantom of the Opera)等。也稱為「歌舞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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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音樂劇 |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 英文: | Dramma Per Musica |
| 作者: | 李小華 |
| 日期: | 2004年11月 |
| 出處: | 舞蹈辭典 |
辭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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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解釋: 歌劇類名。在十七∼十八世紀的腳本中,音樂劇一詞常常跟隨腳本的標題,表示該腳本中的歌詞或整齣劇是專為音樂安排而設計。巴赫(J. S. Bach, 1685-1750)用這名稱來指他以簡潔的舞台和針對音樂形式風格創作的世俗清唱劇,如《咖啡清唱劇》(Coffee Cantata)和《孚布斯與潘恩的爭論》(Der Streit Zwischen Phöbus and Pan)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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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照: 康謳主編《大陸音樂辭典》民國六十九年、Don Michael Randel Ed.《The New Harvard Dictionary of Music》1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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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音樂劇 |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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