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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爾文宗(喀爾文宗)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Calviniste
作者: 查時傑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加爾文宗為基督新教的主要宗派之一;該宗係以喀爾文(John Calvin, 1509~1564)所提出的基督教思想為依據的各教會的統稱,以其由外文直接音譯而有「加爾文宗」之名。又該宗主張由教友推選長老來管理教會,故亦稱之為「長老宗」;再稱之為「改革宗」或「歸正會」者,以其「改革」與「歸正」皆由改革(reform)一詞而來,意指該宗派是經過宗教改革復歸於正確的教會。故「加爾文宗」、「長老宗」、「改革宗」、「歸正會」是同一宗派教會的異稱,唯長老宗教會雖皆屬「改革宗」,但改革宗下的教會並非都實行長老治會的體制。
  加爾文宗形成於十六世紀宗教改革運動之後,先有茲文利(U. Zwingli)領導下在瑞士蘇黎世的宗教改革,後有喀爾文在瑞士日內瓦的宗教改革,實施在其所著〔基督教原理〕中所提出之理論,而該書日後亦成為該宗在教義,教會規範與教會行政方面的依據與張本。
  該宗與路德宗相同,在教義上亦強調〔聖經〕中的「因信稱義」,認為「信」的本質就是透過基督耶穌而獲得恩典--上帝赦罪之愛,故信徒的職責就是要傳播此項恩典;該宗主「預定論」,認為個人的得救與被棄絕,都由上帝所預定;對〔聖經〕認定其無上的權威性;在教會禮儀上,摒棄了祭臺,聖像與祭禮,對聖餐中的「體與血」,不認為是耶穌的真體與真血,只承認其中有耶穌體血的德能在;主日禮拜注重講道;對信徒則注重信徒教育,對社會則主積極入世的態度;對教會之治理則主長老治會,故該宗下的長老會,由會眾選出之長老,與牧師一同治理教會。
  加爾文宗在十六世紀宗教改革運動後,由瑞士往南歐與中歐發展,在法國被稱之為胡格諾派(Huguenots),而在荷蘭與蘇格蘭亦有極成功的發展,成為該地區居領導地位的宗派教會,此外在匈牙利、波蘭、波西米亞、捷克亦有該宗派教會的建立;在英國則影響到新教聖公宗屬下的教友,被稱之為清教徒(puritans);十七世紀後,該宗在荷、英等地的信徒為信仰自由、生活改善等因素大量往北美洲移民,故該宗在北美亦有良好的發展,日後成為美國基督新教的大宗派之一。
  自十八世紀宣教運動興起後,在歐洲及北美的加爾文宗教會,曾分別派遣傳教士往亞、非、南美各洲傳教,在印尼、南非、巴西等地建立教會。此外在中美的西印度群島、澳洲與紐西蘭亦建立起教會;在中國則於十九世紀中葉時,有該宗旗下的教會先後傳入,在中國沿海地區按不同的傳教系統成立了三十六個組織,到一九三○年代後,該宗在華的各教會組織聯合而成「中華基督教會」,成為基督新教在華最大的宗派之一。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加爾文宗(喀爾文宗)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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