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名稱:中國師資培育制度的沿革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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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中共建政後,於1950年頒布《關於改革北京師範大學的決定》與《北京師範大學暫行規程》,為全國高等師範教育的改革奠定基本架構。1951年所頒布的《師範學校暫行規程(草案)》規定了3年學制的師範學校任務,即在於培養初等教育和幼兒教育的師資。1952年頒布的《關於高等師範學校的規定(草案)》則規定了師範學院和師範專科學校的任務。至此,中國大陸師範教育體制逐步形成了初、中、高三級師範學校教育體系。
以中等師範教育體制的發展來看,1949年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共有中等師範學校六百一十所,學生十五萬二千人;到1981年,中等師範學校九百六十二所,學生四十三萬六千人;1997年,中等師範學校八百九十二所,學生九十一萬人;1999年中等師範教育學校有八百一十五所,學生九十萬五千人。而中等師範教育體制所採取的是獨立定向制。
1952年起,高等師範院校進行了大規模的院系調整,1953年全國師範學院發展到了三十一所。1953年第一次全國高等師範教育會議通過了《政務院對改進與發展高等師範教育的指示》,對於高等師範教育的管理問題有以下規定: (一)有計畫與預備地發展高等師範教育,並提出綜合大學也有培養中等學校教師的任務;(二)根據實際狀況,按照教育部頒布之教學計畫擬定教學計畫,送中央教育部審核批准,教育部並組織編寫教學大綱與教科書;(三)高等學校由中央領一領導,地方直接管理。至此,高等師範教育制度正式形成,到了1957年,高等師範院校有五十八所,在校生達十一萬五千人。文化大革命期間,師範教育基本上是處於停擺狀態。到了1980年,全國高等師範院校共有一百七十二所,在校生三十三萬八千人。
中文關鍵字:師資培育制度、中國教師
英文關鍵字: school-centred initial teacher training、Chinese teachers
楊深坑、王秋絨、李奉儒主編。中小學教師-素質管理制度比較研究,2008年1月,頁246-251,高等教育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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