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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思教學法 - 教育百科
詞條名稱:問思教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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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思教學法是民國六十八年間,由美國學者畢夏普介紹到國內,並嘗試在國小社會科使用。依據研究的結果,此種教學模式,對兒童學習興趣、思考及判斷能力的培養,具有很好的效果。
學習準備:強調人類解決問題必須循著一定的步驟,問題有擴散性問題和聚斂式問題,也有學者有其他細向分法。
進行教學:分為演繹法和歸納法。
過程為提出問題、分析問題、提出假設、選擇假設與證假設(有點像專題研究)根據陳青青的整理,問思教學法的模式如下:
目錄 |
一、引起動機及概念分析
1.引起動機。
2.列舉事實(或次要概念)。
3.討論分類。
4.確定名稱。
二、歸納統念
1.整理資料。
2.提出假說。
三、證明應用
1.證驗假說。
2.應用統念(通則)。
四、價值判斷及選擇
問思教學法最重要的活動是歸納統念。所謂統念,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概念所組成的通則,它通常敘述此兩個或兩個以上概念間的相互關係,因此一個統念(通則)必須具備下列三個條件:
1. 是以敘述性句型的方式來表示。
2. 包含兩個以上的概念,及其彼此的關係。
3. 是一個可被廣泛應用的通則,不包含特定的人、地和事。
因此在歸納統念(通則)的教學中,應由蒐集事實、形成概念而導出通則,是由下而上的方法,即歸納教學法;但在從事教學設計時,卻是先根據目標和學科通則,擬定兒童應學習的統念(通則),然後分析其中所包含的概念,再找出每一個概念所包含的事實,是一種由上而下的演練的歷程。
關鍵字
中文關鍵字:社會科、問思教學法
英文關鍵字:Social Studies、Q. Thinking Approach
參考資料
陳國彥博士著。社會領域課程與教學,民國85年3月,頁131-132,學富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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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