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名稱:婚姻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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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群居的動物,受社會性影響甚大,擇偶過程中亦是如此,受社會層面給予的限制與期待(註1),因此在婚姻市場,男女因人們對性別角色的期待不同,使得婚姻市場中經常出現男女雙方社經地位不對稱的現象,而此現象則稱為婚姻坡度
從女性角度而言,此類不相等的婚配結合包含兩種情形,分別是「上嫁婚配」(hypergamy)及「下嫁婚配」(hypoga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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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嫁婚配係指女性選擇婚姻對象的範圍以社經地位較自己為高的男性為主,例如最高學歷高中畢業的女性,以最高學歷大專畢業的男性作為擇偶對象;或者月薪兩萬二的女性,以薪資階層叫自己高的男性群作為擇偶範圍。
下嫁婚配係指女性擇偶對象以社經地位低於或相等於自己的男性作為擇偶對象的選擇範圍,例如大專畢業的女性以高中職畢業的男性作為婚姻擇偶對象。
在過去傳統父權社會下,女性的社會地位及經濟資源等大多依賴其婚配的男性,而丈夫亦藉著妻子對其提供之資源的仰賴以鞏固其在家庭作為一家之主的地位。因此,男性大多偏好以較高的學歷、職業階層或經濟收入來換取年輕、具外貌吸引力的女性,但不一定要求女性社經地位與之相等,如此的社會下充滿了「上嫁婚配」的現象。
在現代社會下漸漸開始重視女性經由自身努力所獲得的自致社會地位,然受傳統價值觀的影響,「下嫁婚配」仍是較為少見的現象,而上嫁婚配普遍的結果使得本身社會地位較高的女性,在婚姻市場中擇偶的反到顯得較為狹窄,配對成功的機率較低。「婚姻斜坡」的現象會依據女性的教育程度、職業階層的提高及價值觀念的改變等因素而變化,未來可能會有「下嫁婚配」的比例越來越高的趨勢,或者不走入婚姻的女性單身族群增加。(註2)
註1: 詹效儒(2008)。考量婚姻坡度的擇偶模擬。國立交通大學資訊科學與工程研究所碩士論文。
註2: 周麗端、吳明燁、唐先梅、李淑娟(1999)。婚姻與家人關係。臺北: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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