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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人 - 教育百科
詞條名稱:廣告人
詞條名稱:廣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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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在五、六十○年代因電影業興起而出現的職業,廣告人將廣告看板掛在身上四處走動,以達到宣傳效果。
功能
廣告人又稱「三明治人」,英文名稱為”sandwich man”,意指在胸前與背後掛廣告板,使得人看起來就像三明治一樣,被廣告板夾在中間。五、六十○年代,戲院商家為了宣傳電影,僱用廣告人背著牌子、依照約定的路線反覆行走,特別是火車進站、中小學、工廠上下班更是必走時段。其中的辛苦與枯燥可以在黃春明的作品《兒子的大玩偶》中讀到,「每天同樣的繞圈子,如此的時間,真是漫長得怕人」。廣告人的宣傳不限於電影,有些還會在胸前掛百草茶(當時最受歡迎的飲料)或蛔蟲藥(由於衛生條件差,當時許多鄉下小孩肚子裡會長蛔蟲)的廣告牌,在廣告人的遊走下,商家因此將電影及產品宣傳出去。(註1)
社會評價
廣告人在當時算是相當沒有地位的工作,因為他們除了要將板子帶在身上,通常還必須將自己裝扮得奇異搶眼──在臉上濃妝豔抹、穿上小丑服或學軍人踏步,以吸引大家的注意力。雖然奇怪的外形舉止常招來旁人的奚落,但若是廣告效果不好,就可能失去工作。
不過廣告人只存在於經濟條件較好、電影流行的地區,在都市化程度較低的鄉下,人們並不知道什麼是「廣告人」。
隨著時代進步,徒步宣傳的廣告人被掛著廣告板的三輪車與擴音器所取代,而後又發展出小貨車播放錄音帶緩慢前進的方式。廣告手法日新月異,身上掛著廣告牌的廣告人也不復見。
參考書目
註1. 邱德宏,《臺灣凡夫俗子寫真集》,(臺北:聯經,2001初版),頁47~51。
黃春明,《兒子的大玩偶》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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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