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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調式 - 教育百科
詞條名稱:戶調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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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
司馬炎統一天下後,隨即令州郡之兵歸農,並且頒布徵稅與土地制度的法令─「戶調式」。在這之前,曹操曾招募流民屯田。如前所述,屯田是由國家帶給農具和耕牛,讓流民耕種,然後繳納收穫的一半以上給國家,這顯然是以國家為地主、流民為佃農的佃耕刑事。屯田可分為民屯與軍屯。民屯以佃租支持國家財政;軍屯則類似漢代的屯田,大都設在與吳接壤的淮水地區,此外則為郡縣。司馬懿掌權後,又將戶籍分為民戶和兵戶。兵戶世世代代都負有兵役義務,直到南朝時還存在。司馬炎頒布的「戶調式」大抵是將上述的屯田與軍縣民田制度化。其要點為(1)以丁男維護主之家每年須於田租之外那絹三匹、綿三斤為「調」;(2)男子可占田七十畝,女子可占田三十畝。所謂占田是指向政府申報的田地,議及夫婦合起來可擁有一百畝田地,這是屬於郡縣民耕種面積的基準;(3)丁男課田五十畝,丁女課田二十畝,次丁男為其半。所謂課田係與占田相對稱之噢,指屯田兵和屯田民而言。(4)依官品以定占田、衣食客(僕人)、佃客(佃農)的數目。一品官可占田五十頃,而後隨品及之下降遞減五頃,至九品官為十項、一品官到六品官可擁有衣食客三人,七品、八品三人,九品一人。一品及二品官可擁有佃客十五戶,三品為七戶,五品為五戶,七品為二戶,八品及九品為一戶。依此規定,中央式族及地方豪族所擁有的田畝術語店客數並不多,與當時實情很可能有很大的出入。其可能性有多大,因無史料可參考,不得而知。但從這種規定可看出當時的人口區劃與土地區分。
關鍵字
中文關鍵字:司馬懿、司馬炎、曹操
英文關鍵字:Sima Yi、Emperor Wu of Jin、Cao Cao
出處
李永熾/著。中國全集2歷史中國,1982年出版,頁89~90。錦繡出版社有限公司。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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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