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名稱:新港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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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4年荷蘭人占領台灣後,傳教士也跟著來到。荷蘭人起初統治的範圍,以嘉南平原為主,該地居住的事平埔族當中的西拉雅族。除大員之外,當時著名的幾個西拉雅族的社,有新港社、麻豆社、蕭壠社、目加溜灣社、大目降社等。這些西拉雅族的部落,成為最早與荷蘭統治當局發生關係、最早接觸基督教的原住民族。
1627年第一任的荷蘭牧師Georgius Candidius抵達台灣,先在新港社學習當地語言,並以新港語在當地開始傳教。荷蘭傳教士用羅馬拼音文字寫成西拉雅族平埔語的《聖經》及多種宗教書籍如《祈禱文》、《十誡》等,包括Jac.Vertrecht的《Favtorlangh與基督教教材及說教書》、Daniel Gravius的《Sideia與馬太福音》,還有Gilbertus Harprt的《Favor-langh語辭典》等。到了1659年時,新港社原住民已有83%信仰基督教,是當時諸平埔族部落中接受基督教最剩的一個社,這種羅馬拼音的西拉雅語文在新港社最為盛行,故稱此種文書為「新港文書」。這是原住民族歷史上首度出現的「我手寫我口」的文字。
平埔族人透過這些「教冊仔」,學會新港文,並開始運用到他們的日常生活。後來荷蘭人走了,較多的漢人來了,平埔族人與漢人之間有了土地買賣行為,平埔族人便以「新港文」來和漢人書寫契約,漢人稱這種契約為「番仔契」。這類所謂的「番仔契」,目前留存約有150件左右,是研究西拉雅族文化語言,及其與漢人關係極珍貴的史料。
目前被發現的「番仔契」,年代最晚者在1813年,距離荷蘭人離開台灣已有150年。可見荷蘭人走漏一個半世紀之間,新港文還行於台灣南部的西拉雅平埔族社會。19世紀初,平埔族人與漢人訂契約,深恐漢人有詐,往往在土地契約上以拉丁字補充並列,以訪詐欺。
中文關鍵字:西拉雅族
英文關鍵字:Siraya
李筱峰/著。台灣史100件大事(上),1999年,頁28~29。玉山社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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