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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性騷擾 - 教育百科
詞條名稱:校園性騷擾
詞條名稱:校園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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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校園中,性騷擾可能發生在教職員工和學生間。根據八十八年公布的「大專院校及國立中小學校園性騷擾及性侵犯處理原則」第二條之規定,所為校園性騷擾、性侵犯,除依刑法、民法及性侵害犯罪防治之規定外,凡學校教職員工生互相發生下列行為時,均屬之:「1.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從事不受歡迎之性接近、性要求,或其他具有性意味之言語或肢體行為者,或意圖以屈服或拒絕上開行為,影響他人學習機會、雇用條件、學術表現或教育環境等。2.以脅迫、恫嚇、暴力強迫、藥劑或催眠方法,使他人不能抗拒遂行其性接觸意圖行為者。」因此,性騷擾受害者不只是學生,教師或行政人員也可能是受害的一員。
性騷擾可能原因
- 1. 對性騷擾的定義認識不清
- 2. 受性騷擾的羞恥感阻礙適時的反應
- 3. 受害者不清楚性騷擾處理流程與個人權益
- 4. 權力結構與個人修養的影響
- 5. 傳統兩性不平權觀念的作祟
- 6. 教育人員忽略心理層面的自我成長
- 7. 學校處理的態度與運作系統上的問題
- 8. 忽略妨礙人身安全的死角
事件預防
- 1. 透過不同管道,將性騷擾的定義與類型,清楚的傳遞給所有教職員工、學生。
- 2. 將性騷擾的申訴管道、相關法律知識與處理流程,清楚的傳遞給所有教職員工、學生。
- 3. 利用新聞事件隨機教育。
- 4. 訓練所有教職員工生保護自己的界限。
- 5. 教導所有教職員工、學生受到性騷擾時如何蒐集資料。
- 6. 保護權力關係不相等的弱勢團體。
- 7. 加強學校死角的安全措施與教育。
- 8. 加強性別平等理念的普及與實踐。
- 9. 加強教育人員的道德教育。
- 10. 教育人員不斷自我成長,提升心理健康。
- 11. 給予加害者適當的教育或諮商。
- 12. 定期評量預防效果。
事件處理原則
- 1. 性別平等原則
- 2. 職務評等原則
- 3. 機會公平原則
- 4. 專業原則
- 5. 保密原則
- 6. 不迴避原則
- 7. 迴避原則
- 8. 禁止任何報復行為原則
- 9. 適法性原則
- 10. 尊重與諮商輔導當事人
關鍵字
中文關鍵字:校園性騷擾
參考資料
註1.陳金定著(2004,初版)。兩性關係與教育 (頁568~579)。臺北市:心理出版。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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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