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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級社會體系理論 - 教育百科

詞條名稱:班級社會體系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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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社會體系理論(Classroom as A Social System)

最早提出「社會體系」概念來研究人類社會行為的是T. Parsons;然而將此概念具體化,發展出一套分析人類社會互動的理論模式,並且用以闡明教學情況中行為改變問題的,則當推Getzels 和 Thelen(1960)。
Parsons 曾經指出「社會體系」包括下述特性:
(1)它包括兩個人或兩個人以上人群的互動;
(2)一個行動者與其他行動者處在一個「社會情境」中;
(3)行動者之間有某種互相依存的一致行為表現,此種表現是由於彼此具有共同的目標導向(或共同價值觀念),以及彼此在規範與認知期望上的和諧(陳奎憙,民79)。
有鑑於此,Getzels 和 Thelen (1960)認為人類在社會體系中表現社會行為,通常會受到兩方面因素的影響:一為制度方面的因素,指的就是制度中的角色期望,用以探討社會文化對制度上產生的影響,又被稱「團體規範」層面(nomothetic dimension);二為個人方面的因素,指的就是個人的人格特質與需要的傾向,探討生理因素與潛在能力對個人所產生的影響,又被稱「個人情意」層面(idiographic dimension)。
然而Getzels 和 Thelen (1972)以為在制度和個人間應該再加一個「團體」以作為兩者間的折衝,主張班級社會體系理論可以用來約束個人情意、適應團體規範與要求,並適時調整制度中的角色期望,用以適應人格需要。然而如何在個人與制度的規範下拿捏一個平衡,以及團體規範的要求,就取決於教師的教學態度以及如何引導學生在班級這個社會體系裡適應及調整。
關鍵字
中文關鍵字:班級社會體系理論
英文關鍵字:Classroom as A Social System
參考資料
林進財著。班級經營,2008初版,頁110,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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