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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式教學法 - 教育百科
詞條名稱:發現式教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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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式教學法
發現式教學法(Discovery Teaching Method)即是讓學生在自由輕鬆的氣氛下,自行發現事物和情境之間的關係。布魯納在其《教學理論之建構》(1966)一書中,對於如何改革教學以促進學習效率一事,有如下陳述:教學生學習任何科目,决不是對學生心靈中灌輸些固定的知識。而是啟發學生主動去求取知識與組織知識。教師不能把學生教成一個活動的書櫥,而是教學生如何思維;教他學習如何像歷史學家研究分析史料那樣,從求知過程中去組織屬於他自己的知識。因此,求知是自主性的活動歷程,而非只是被動地承受前人研究的結果。(林怡綺,2007)
教學歷程
- 教師建構適宜的教學情境。
- 呈現教學主題。
- 引導發現的方法或活動。
- 學生提出假設。
- 小組討論或探究活動。
- 發現原理原則。
- 回饋、討論或驗證。
教學原則
- 必須選擇適當的使用時機。
- 在輕鬆自由的氣氛下進行。
- 安排適當的教學情境,使學生易於「發現」知識。
- 提出特定問題(如具爭議性的問題)供學生討論。
- 討論方式不拘,若時間充裕可分組討論,並讓其報告發現結果,且將結論寫在黑板上加以評論;若時間有限則可運用全班討論的方式。
- 教師可指導學生解決問題的技巧。
- 應鼓勵學生自己探索及解決問題。
優點與限制
(引自陳嘉陽,2012)
- 優點
- 學生自行發現與自行組織的知識,有助於學後長期記憶。
- 學生主動思維式的學習活動,有助於智力的發展,並能激發學生的創造力。
- 學生從主動發現過程中獲得成就感的滿足,不需靠外在賞罰去維持其動機與興趣。
- 學生養成自動自發的學習習慣之後,有助於以後的獨立求知與研究。
- 限制
- 學生必先具有相當的先備知識與技能,才能主動從事發現學習,故不適用於小學中低年級。
- 在自行探索問題答案時,往往會因遭遇疑難求助教師卻又不得要領時感到氣餒,以致減低了求知的動機。
- 團體中智優者的表現往往對思想緩慢者造成極大精神壓力,而不利於後者將來的學習。
- 團體討論常被少數能言善道的學生所壟斷,其他兒童則無法由此獲得學習效益。
中英文關鍵字
中文關鍵字:發現式教學法
英文關鍵字:Discovery Teaching Method
參考資料
林怡綺(2007)。不同層次發現教學法對國小五年級學童在網路虛擬恐龍館的學習成就與學習動機之研究。國立新竹教育大學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
陳嘉陽(2012)。教育概論(上冊),頁379。教甄策略研究中心。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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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