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名稱:盧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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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主張
盧梭以為人是天生自由的,但卻到處落入人為鎖鍊之中(非從自然而來的事物,都是好的,一經人手,權變壞了)。主張返回自然,倡導兒童本位的教育思想,一切的教育設施及活動均應順應自然,以充分發展而同的能力。
二、 教育主張
(1) 以兒童為教育的中心:重視兒童的性向、興趣和能力。過去的教育,是以教材、成人為中心,而忽視兒童的學習能力和興趣,視兒童為具體而微的成人,所以應以成人所應當具有的知識和技能來傳授給兒童,而不問兒童是否了解,是否能夠實行。
(2) 重視兒童身體的活動:傳統教育,認為身體的活動會妨礙心靈發展,故加以抑制。盧梭主張鍛鍊身體,使兒童能適應自然,認為游泳、登山、跳高、跳遠能訓練感官兼顧心靈和身體的活動。
(3) 重視兒童的個性:兒童的能力在程度上各不相同,在性質上互有差異,所以主張因材施教。
(4) 主張教育是開發人類潛伏能力的過程:教育的任務在提供適當的環境,使兒童在各生長階段中獲得圓滿而調和的發展;教育不是從外面以能力受於兒童,也不是用外鑠的方法來增進兒童的能力;乃是把兒童本身固有的能力,循著自然的順序,充分發展出來。
(5) 人的教育來自三種途徑:人、事物及自然。
(6) 提倡實務教學、直觀教學,重視感官經驗的獲得,而反對形式主義的文字教育,反對書本教育,認為書本是兒童的「毒」本。
(7) 主張兒童為教育的中心,提倡兒童本位的教育。教育是要能發展幼兒天生的秉賦。使其有自然的生活,顧倡導自然主義的教育。
(8) 著有《愛彌兒》,全書分五篇:1. 第一篇:第一篇:幼兒出世到5歲的教育(父親是教師,母親是保姆),教育的內容注重幼兒身體健康,心靈發展,供給幼兒充分自由愉快的生活。2. 第二篇:5~12歲,感官訓練,實物教育、自然懲罰。3. 第三篇:12~15歲,智的教育時期,採實務教育,具好奇心,精力旺盛、有如雄鹿。4. 第四篇:15~20歲,道德觀念、宗教思想。5. 第五篇:女子教育,修身的教育、培養溫順的美德。
三、 缺點
(1) 忽視社會的價值:盧梭提倡兒童本位的教育,過份強調個性自由發展,而忽視社會的需要。
(2) 忽視人類所累積的文化遺產:自然主義過於重視生活中的直接經驗,而忽略人類的文化遺產,故無法促使社會進步。
資料來源:戴帥(2012)。教育專業科目 。臺北市: 志光
相關教學資源(教育部數位教學資源入口網):https://isp.moe.edu.tw/resources/search_content.jsp?rno=1374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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