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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名稱:督導制度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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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導制度建立(Steering system was established)

目錄

定義

建立專業的輔導督導體系才能解輔導教師缺乏督導的飢渴?如果依前述的校園輔導團隊建制,每一區域的中心學校就應扮演起規劃督導工作的責任。督導體系的建制可分為三個層次:

內容說明
(一)學校層級的督導:

由校長擔任學校教訓輔三合一的督導,其功能比較在行政協調。輔導主任擔任輔導團隊的督導、案主為中心的工作團隊督導,以及網絡聯結團隊工作的督導,其功能包括專業成長、行政協調與心理支持。教訓輔三合一的督導,每學期至少進行一次。輔導團隊的團體督導,可依個案量與複雜度,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必要時得進行個別督導。當遭遇到疑難雜症時,應聘請校外專家進行專業督導。

(二)區域層級的督導:

這是指各縣市有些因幅員廣大,通常都會將學校依地理範圍再區分為若干區,如臺北縣將學校分為九大學區,每一學區有一中心學校負責區務,中心學校扮演縣政府教育局與該區學校間的橋梁。因此,學校輔導團隊的區域督導就可由該區中具有輔導專長的校長擔任,該區的輔導團隊每月至少有一次的區督導會議,由該具輔導專長的校長擔任督導,而這位或若干位具輔導專長的校長,應由教育局聘為全縣市教訓輔三合一推動小組的成員,同時也是全縣市輔導團隊督導團的成員。每次個案督導或方案督導,所有該區的輔導團隊都應派人參與。提出個案報告或方案報告,以利學習交流,同時解決問題,必要時得邀請校外學者專家進行專業督導。

(三)縣市級督導:

縣市政府教育局應設置教訓輔三合一推動委員會,將負責全縣市教訓輔三合一推動的督導、評鑑工作。為了推動輔導工作,另應整合現行青少年輔導團的組織,成立輔導團隊督導團。由上述各區中具輔導專業背景的校長、輔導主任或學生諮商(或服務)中心主任組成,負責全縣市輔導工作之推動,其中部分成員亦應受聘為教訓輔三合一的委員,以利橫向協調。此外,為了提升專業水平,可聘具諮商輔導、社會工作、臨床心理等專長的學者專家為外聘委員。督導團應定期輪流到各區督導,並研擬全縣市的輔導發展計畫。如此,層層督導,一改現行依賴青少年輔導團擔任督導的做法。事實上,很多少年輔導團的成員雖為校長或輔導主任,其實不一定具有輔導專長,即使有些修習輔導學分班20個學分,專業知能仍不足以督導輔導教師或社會工作師。再者,青少年輔導團的工作往往是評鑑多於督導,形式多於實質,導致許多輔導教師會覺得孤獨無助,專業停滯成長,磨了幾年,甚至連接案都缺乏自信,更不用說趕不上社會變遷與新知的創新,這是專業輔導教育的損失。

關鍵字

中文關鍵字:督導制度建立


英文關鍵字:Steering system was established

參考資料

林萬億/著。學校輔導團隊工作,頁593-594。五南圖書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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