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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層組織 - 教育百科
詞條名稱:科層組織
詞條名稱:科層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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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層組織(bureaucr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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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層組織(bureaucracy)
科層組織(bureaucracy)是由德國學者韋伯(Max Weber, 1864-1920)所創導。瑋柏認為科層組織是屬於完美的理想型(ideal type),可讓組織的決定兼得理性(rationality)與效率(efficiency)。而二十世紀後所興起的工商組織乃至教育組織結構,大都應用了韋伯所提出的此理論。
科層組織的特徵
- 1.職位分類分層(hierarchy of offices):組織應向金字塔般分層,不同層級由各種專門技能的成員分別負責,每個人才能學以致用、分工合作。並且明訂出每個人的職責,能使成員清楚工作範圍,加強對工作之熟練度,因而提升工作效率。組織中也可提供在職訓練,始成員知識與技能提升,組織也能向前進步。
- 2.權力階層的存在(specialized tasks):組織中不同層級類別之間,存在嚴格的權力從屬關係,除最高主管之外,每一成員只有一位直屬上司,下級職位需聽命於上級,而上級也有指揮工作進行的權力。
- 3.法定責任的訂定(rules and regulations):為維持權力階層的運作,組織應制定一套嚴密且完善的法令規章,來規定權力義務,對上級與下級之間的關係要有所界定,一切依法行事,才能使團體和諧穩定且公平的運作。
- 4.記錄檔案的建立(files and records):組織內的所有活動以及員工的資料,都應記錄,並透過一定程序予以書面化,以供往後制訂計畫時做參考之用,而員工紀錄則可做為獎懲、升遷之依據,產生任何問題時才有資料為證,不致口說無憑。
- 5.理性關係的建立(impersonality):在組織中的任何決定應基於理性,待人處事一切應依法行政,不得感情用事、參雜個人喜好,應秉持著就事論事、對事不對人的態度,以達公平合理。
- 6.薪資制度(salary system):組織中除部分半薪制(part time)的員工外,其餘多數為全時工作並靠薪資過日的人員。組織中也常利用薪資升降,來評鑑個人工作表現的優劣。
科層結構中的權威型態演進
- 依歷史的演進,領導者的權威可分為列三個階段:
傳統權威(traditional authority)
- 此種權威來自成員對傳統制度與傳統觀念的信仰,多半因血統與世襲制度而產生,此種權威被蕤是神聖不可侵,指可服從而不可違抗的。此權威最大詬病之處在於沒有隨著時代推演而進步,造成有才有能之人無法晉升,組織最終衰落。
魅力權威(charismatic authority)
- 此種權威來自領導者本身特殊的人格魅力對成員的吸引,領導者本身人品超群或才智優越,一舉一動無形中就能吸引成員追隨。此種權威最大的缺點在於「人在政存,人去政亡」,當具有強烈魅力的領導者離去時,組織多半就會面臨瓦解的情形。
法定權威(legal authority)
- 此中權威的建立乃基於法令規章的基礎,當領導者占有某一職位時,法令及賦予此職位某種權威,所以組織成員不是服從領導者個人,而是服從規範此職位的法規,就是所謂的法治,而非人治。科層組織中所談論的權威,主要即是指法定權威,科層組織中也會同時存有魅力權威與傳統權威,但相較之下,法定權威仍為組織中運作的主力。
關鍵字
- 中文關鍵字:科層組織、傳統權威、魅力權威、法定權威
- Keyword:bureaucracy、traditional authority、charismatic authority、legal authority
參考資料
- 謝文全(2012)。教育行政學(四版)。台北市:高等教育。P.122-123
- 秦夢群(2011)。教育行政理論與模式(初版)。台北市,五南。P.48-51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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