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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 - 教育百科
詞條名稱:言論自由
詞條名稱: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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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
言論自由或稱為意見發表自由,其所保障之範圍包括人民對一切人、事、物之評價、看法等,而言論發表之對象可以是私人或者是公共之事務,至於言論之價值高低則一概不論,皆受到憲法之保障。(註1)
目錄 |
保障範圍
凡是個人表現自主之言論即為憲法言論自由之保障範圍。而又可簡單歸納為言論的內容及言論的發表目的與方式。
言論的內容
言論內容的保障範圍包括意見與事實。而所謂「意見」即是個人主觀上對事物的各式思維、見解、看法、價值判斷等,而將之對外表達者。而其意見不管是出於理性、非理性,或價值判斷等內容一概受到言論自由之保障。此即是說,不單是多數人所持之意見或是大眾偏好者,同時也保障少數者或非主流者之言論,可謂言論自由之真正真諦。
言論的發表目的與方式
發表言論的目的包羅萬象,可能是基於私人或公共性之目的,商業或非商業之目的,藝術或非藝術之目的等。而就言論的發表而言,原則上以口頭為準,然若以文字印刷作為發表方式者,則屬著作自由之範疇;而以新聞等可霸輛錄製的出版品作為表達方式者,屬出版自由。而即使是口頭的發表包含許多類不同之方式,舉凡說話、演講等,甚至連歌唱也包括在言論自由之中。實際上,不論是口頭、錄音、錄影、網路、簡訊或者文字、繪畫等,均為言論自由所涵蓋。(註2)
參考書目
註1: 許育典,《人權、民主與法治:當人民遇到憲法》,台北:元照。
註2:許育典,《憲法》,台北:元照。
相關教學資源(教育部數位教學資源入口網)https://isp.moe.edu.tw/resources/search_result.jsp?st=all&keyword=%E8%A8%80%E8%AB%96%E8%87%AA%E7%94%B1
關鍵字
中文關鍵字: 言論自由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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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