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名稱:設計教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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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教學法源於本世紀初,正式提出者是美國教育家克伯屈(William H. Kilpatrick, 1871-1965)。面對美國當時教育改革中出現的傳統派、社會功能改革派、發展學派和科學改革派的四家之爭,克伯屈集前三家之長,提出了設計教學法。
設計教學法(project method)是一種解決問題,培養創造能力的教學法。在此教學過程中,學生以個別或小組的形式,在實際生活中設立問題的情境及欲達成的目的,計畫達成目的的實際活動,並確實執行,最後評量完成的狀況。這是一個以學生為中心,學生自我指導為主,有目的、有計畫、有實際活動的實作學習方法。
設計教學法提倡的是讓知識返回生活,返回人類的共同需要,讓人類所關心的問題變為教學課題。透過這種教學法,學生可以盡情地發揮其智力潛能、創造性和表現力,將個人興趣和需要與教學活動融為一體,從事與將來職業目的有關的學習活動,同時學生之間的個人差異可以得到承認,並有發展的空間。經由整個教學過程,學生受益於教學民主,培養為個人行為負責的社會道德。根據克伯屈的定義,設計教學法中設計目可以是「在社會條件下所從事的任一有目的活動」(1918)。他認為寫信、聽故事、寫文章、解題,均可成為設計項目。各個學科都可以有設計項目。設計項目的決定應以學生的興趣和需要為基點。在運用設計教學法時,師生需共同商定項目,學生根據興趣、當前需要,以及今後職業方向提出建議,教師分析學生現狀及現有的教學條件,確定設計項目。學生本人籌畫和完成設計項的整個過程,教師要隨時準備指導學生和評估其發展。成功的教學設計是隨著設計項目的進展,學生可以逐漸脫離教師的督導,獨立完成設計項目。
設計教學的過程,可分為決定目的(Purposing),擬訂計劃(Planning),實施工作(Executing)及批評結果(Evaluating)等四個步驟。過程學生是主體,自行設計,互相批評指教,老師盡量給予協助但不做過分幫忙和評論。
優點:
1. 培養學生自動、創造、合作、負責的精神
2. 增進學生手腦並用的能力
3. 訓練學生適應實際生活的能力,使學生從參與設計活動而獲得完整的經驗
缺點:
1. 不易獲得較有系統的知識
2. 課程不易計畫
3. 從事跨學科設計項目教學時,學科間易出現無法銜接的現象
4. 理想的師資難求,效果不彰
黃光雄(1988),教學原理,台北:師大書苑。P165-172。
陳嘉陽(2003),教育概論(中冊)。教甄策略研究中心。P382-383。
何澍、Jing-qiu Liu(2000) 。設計教學法。載於國立編譯館(主編),教育大辭書(七)。台北市:文景。P615-P616。
相關教學資源(教育部數位教學資源入口網) https://isp.moe.edu.tw/resources/search_content.jsp?rno=1674944
中文關鍵字:設計教學法
英文關鍵字: project meth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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