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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審議 - 教育百科
詞條名稱:集體審議
詞條名稱:集體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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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審議(group deliberation)
- 首先,審議既非演繹,也非歸納。它不是演繹的,因為它是處理具體的個案,具體個案不可能單憑運用某一原理處理得好,差不多每個個案都要運用多種原理才能解決;它也不是歸納,因為審議的目的不是得出某種概括或解釋,而是作出在特定情境中行動的決策。其次,審議是複雜而又繁重的。它要同是考慮目的和手段,而且把它們看作是相互決定的。最後,審議將形成一個新的公眾,其成員之間將形成一種新的交流方式。
- 要使審議取得最好的效果,就得考慮盡可能多的備擇方案,每個被擇方案都得從各個視角予以評價,並且要保證,那些將直接承受這種行動後果的人當中有廣泛的代表參噢,使他們感到並相信這一選擇是值得追求的。根據上述對審議的一般描述,結合施瓦布對理論-實踐的區分,可以把課程審議的特徵歸納如下:
- 第一,審議涉及備擇方案的形成與選擇。
- 第二,審議遵循實踐的邏輯,而不是形式的邏輯。
- 第三,審議具有集體的和教育的特徵。
- 施瓦部強調通過審議形成一個共同體。課程審議是一種集體審議,而不是個體的審議,或無極體(nongroup)的審議。它要求有多方代表參加,尤其是要有那些將受所決定採取行動後果影響的人參加。集體參與不僅是作出合理行動決定所必需,而且是參與者彼此互動、相互啟發的教育過程。
關鍵字
- 中文關鍵字:集體審議
- 英文關鍵字:group deliberation
參考資料
- 施良方著。課程理論,1999年初版,頁241-242,麗文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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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