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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動分析法 - 教育百科

詞條名稱:活動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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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活動分析(activity analysis)

內容

是巴比特用以設計課程的方法。此分析方法,以生產為譬喻,以社會為導向。
課程的目標在使學生能有效履行人生活動。只要逐步分析人生活動至最小的行為單位,目標即自然顯現。
首先為學校提供一組完整而明確的終結目標。
課程編製者是社會的代理人,採用科學方法,發現終結目標作為課程設計時的指引。
此課程設計方法由人類活動的發現開始,經由特殊活動的分析、課程目標的獲得和選擇,到課程的建立,是一連串有系統的工作。重點如下:

  1. 社會是一既存體,教育是為了準備個人有效參與社會生活,成為社會的一份子而存在的。
  2. 教育的目標應由社會中去尋找,教育是社會的代理機構。
  3. 人類在社會中的生活,無論如何變化不居,總不外履行特殊的活動,為生活而準備的教育即在準備兒童及青年具備履行這些活動的能力。
  4. 人類的活動只要運用科學方法加以分析,是可以發現的。

人類經驗分析

  • 活動區分為一般方式(normative manner)和個殊方式(idiosyncratic manner)。前者為大多數成員之共同部分,後者為個別成員的獨特成分。
  • 強調社會的大多數「事實」或「現狀」,而非個人對於社會需求的「主觀判斷」或「規範性主張」。
  • 課程設計者在此所擔負的職責為「教育工程師」(educational enginner)

特殊活動或特殊工作的分析

  • 認為在各個活動領域內的特殊活動下,有的是正常生活中,學生便會有足夠的學習和體驗;有的是學校以外的機構應負責提供學習機會;其餘的部分才是學校應該挑起的責任。

課程目標的獲得

  • 由整體分析為部分,再由部分分析為細節,不斷持續下去,成為一個頭重腳輕的金字塔形狀。
  • 教育人員只要提供學生各部分的學習活動,最後各部分的學習,即總和為整體,學生便可以有效履行人類活動。

總述

巴比特以社會需求為主,其次顧及兒童能力,選取適合的學科教材,以達成課程目標。兒童及青年的需求及各學科之內容只是可用來達成目的的工具而已,並非是課程設計的主要出發點。

參考文獻

黃政傑(2012)。課程設計。台灣東華書局股份有限公司。2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