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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技術等級標準〕(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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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技術等級標準〕即衡量工人技術高低等級的規範。一般由相關產業部門統一制定,以技術等級(標準)表的形式公布。制定有關等級標準時,須考慮不同工種的特點,以及不同等級的工人為完成相應級別的生產工作所必須具備的理論知識和生產技能。
在〔工人技術等級表〕中,對每一工種均有最高及最低等級之規定。一九七○年代前,實行八級制(即最低為一級,最高為八級)。一九八○年代中期後,改畫為初、中、高三個等級。每一等級所需條件包括三個部分:(1)應知,即工人為完成某一等級工作所必備的技術理論知識;(2)應會,即工人為完成某一等級工作所必備的實際操作技能;(3)工作實例,即某一技術等級工人根據應知、應... |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暫行條例〕(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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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暫行條例〕是一九八七年四月二十一日由國家教育委員會所發布有關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的法規性文件。包括總則、招生機構及其職責、報名、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身體健康狀況檢查、考試、招生來源計畫、錄取、招收保送生、招生經費、處罰和附則等十二章,其要點如下。
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實行全面統一考試。 招生工作實行三級管理,國家教育委員會主管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縣人民政府分別成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各級招生委員會在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招生委員會的雙重領導下,負責本地區招生工作。普通高等學校設招... |
〔關於建立民族教育行政機構的決定〕(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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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建立民族教育行政機構的決定〕是中共政務院於一九五二年所頒行。目的在於加強對全國民族教育工作的管理和指導,以保證少數民族接受教育的權利。其主要內容包括:大陸政府教育部內設民族教育司;各大行政區人民政府(軍政委員會)教育部或文化部(華北行政委員會為文教局),視工作需要設民族教育專門機構或設專職人員;在少數民族人口占百分之十以上的省(行署)、市教育廳(處)局,視具體工作情況設專門機構或指定專人負責。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的民族教育行政機構與該部門的高等、中等、初等教育機構實行分工:全國統一的教育行政、經費、師資、學制、課程、教材,由各主管司、處、科負責處理,少數民族的行政、經費、師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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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學校教師職務試行條例〕(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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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學校教師職務試行條例〕是由中共中央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於一九八六年三月三日轉發國家教育委員會所制定的一項規章性文件。全文包括總則、職責、任職條件、任職資格評審、聘任及任命和附則等六章共二十四條。目的在充分發揮高等學校教師為國家教育事業服務的積極性、創造性,激勵教師提高教育水準、學術水準及履行相應職責的能力,努力完成本職工作,促進人才合理流動。其要點如下:
1.高等學校教師職務是根據學校所承擔的教學、科學研究等任務設置的工作崗位。教師職務設助教、講師、副教授、教授。各級職務實行聘任制或任命制,並有明確的職責、任職條件和任期。 2.高等學校的教師編制應按國家規... |
邊疆民族教育異地辦學(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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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疆民族教育異地辦學是指大陸地區由政府幫助,內地省、市支援,在內地條件較好的地方為邊疆少數民族舉辦學校和教學班。這是中國大陸地區民族教育的一種辦學形式,用以培養邊疆各民族學生。一九五○年代以來,邊疆民族教育異地辦學逐步形成一套完整的教育體系。
一九五一年根據〔培養少數民族幹部試行方案〕和〔籌辦中央民族學院試行方案〕的規定,創辦中央民族學院等培養少數民族幹部和專門技術人才的高等院校。現在全大陸地區共有民族學院(大學)十四所,大都發展成多學科的綜合性高等院校,是邊疆少數民族各類專門人才的重要培養基地。從一九八○年起,在各級各類學校中專門設立民族班。高等院校民族班,大多是預科,經一... |
蒙古文高等學校教材編譯委員會(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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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文高等學校教材編譯委員會成立於一九八○年,是編譯、出版蒙古文高等學校教材的協調和指導機構。其主要任務為:制訂編輯出版的長期規劃和近期計畫;聘任編譯人員和審稿人員;指導編譯業務,組織結合編譯工作的學術討論會和重點教材的集體審查;評選和獎勵優秀教材等。委員會由內蒙古師範大學和內蒙古教育出版社聯合內蒙古大學、內蒙古農牧學院等六所院校組成。原設在內蒙古教育出版社,一九八六年改在內蒙古師範大學。委員會下設文科、理科十五個專業委員分會,聘請具有中級職稱(講師、編輯)以上的人員近一百人參加編譯、審稿工作。至一九八九年,編譯出版了語言、文學、哲學、政治經濟、歷史、地理、教育心理、數學、物理、化學、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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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告示(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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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陸地區,教育告示係指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發布消息的一種文告。它的作用,有的是宣布某項重要決定或重要事件,公諸於眾,以引起人們的重視;有的是宣告某項規定,以說明提倡什麼,反對什麼,推行什麼,禁止什麼,使教育行政人員和師生的言論、行為都自覺地遵循一定的規範。發布教育告示的目的非常明確,就是規範人們的言論、行為,維護教育部門和學校的名譽和利益。
教育告示有三個顯著特點:一是公開性,要求廣為傳播,其內容傳播得越廣越好,了解的人越多越好。二是強制性,所規定的內容,或直接或間接地要求人們依照執行,或者引為借鑑。因此一般的教育告示多為禁止集體或個人的某種行為,並規定處罰和懲戒的具體辦法。... |
教育行政幹部培訓(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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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幹部培訓指對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的幹部和各級各類學校領導人員進行的培養和訓練。
大陸地區的教育行政幹部培訓起始於一九五五年,在同年八月國務院轉發的〔教育部關於訓練學校領導幹部和教育行政幹部計畫的指導〕中要求對普通學校、師範學校、教師進修學校的領導幹部和各級教育行政領導機關幹部,由中央、省(市)及專署三級教育行政部門逐級負責,用分批輪訓等辦法,進行訓練。九月四日,教育部在北京創辦教育行政學院,從一九五六年開始,絕大多數省、市、自治區都建立了教育行政幹部培訓機構。教育行政幹部培訓工作在文化大革命期間完全中斷,一九七七年開始逐步恢復,一九八○年底由短期輪訓逐步轉入正規培訓,制訂... |
留學生司(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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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生司是國家教育委員會下屬的職能機構之一,成立於一九八九年,目的在於加強對出國留學工作的宏觀指導。該機構的主要職責為:擬定出國留學工作的方針、政策與計畫;歸口管理全國的出國留學工作;指導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做好有關留學人員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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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步教材(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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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步教材是根據毛澤東於一九五五年提出的分三步編寫農民學文化教材的要求,所編寫的農民學文化教材;其主要特點是在一九五一年至一九五六年間,緊密結合農民生產、生活實際需要編寫的識字課本。
一九五五年,毛澤東在山東省〔莒南縣高家柳溝村青年團支部創辦記工學習班的經驗〕一文的按語中提出:「農民組織了合作社,有了集體的力量,情況就完全改變了,他們可以自己組織學文化。第一步為了記工的需要,學本村本鄉的人名、地名、工具名、農活名和一些必要的語彙,大約兩三百字;第二步,再學進一步的文字和語彙;要編這樣兩本課本。第一種、第二種課本由從事指導合作化工作者,幫助當地的知識分子結合當地的需要去編寫。第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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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