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教育百科logo

:::
1599 筆資料,
每頁顯示 筆資料
縮小搜尋結果範圍
適用年級
媒體形式
::: 你是不是要搜尋以下結果
招生計畫(大陸地區)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招生計畫指大陸地區對各級各類高等學校的年度招收新生的規模和結構(層次、專業和布局結構)所作的預先安排,是計畫經濟和人力規劃下的特殊產物。狹義上一般指中央教育主管部門會同國家計畫部門編制的招生計畫;廣義上還包括招生來源計畫,即招生名額的地區分配年度計畫。招生來源計畫規定各高等學校之各專業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本、專科招生人數。
  按教育對象分,可升為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畫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計畫兩類;按內容或性質分,可分為指令性計畫和指導性計畫;按經費管道分,可分為國家任務、委託培養和自費生招生計畫。一九八○年代以前,高等學校招生均為指令性計畫,一九八○年代中期出現的委託培養和自...
北京師範大學(大陸地區)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北京師範大學於一九五九年確定為國家級重點大學,隸屬國家教育委員會。校址在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十九號,占地一千零四十八畝,校舍建築面積四十四萬平方公尺。
  北京師範大學的前身是光緒二十八年(1902)創立的京師大學堂師範館;三十一年(1905)改京師優級師範學堂,為我國高等師範獨立設校之始。民國元年(1912)五月改北京高等師範學校,九年(1920)開辦教育研究所,為我國高校招收研究生之始。民國十二年(1923)七月改為國立北京師範大學;十七年(1928)六月,國民政府推行修訂的〔大學區組織條例〕,北平九所國立高校合併為北平大學,師範大學稱北平大學第一師範學院;次年六月大學區停止執...
北京西藏中學(大陸地區)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北京西藏中學創立於一九八七年,位於北京市朝陽區高原街一號。
  該校是遵照一九八四年十月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轉的〔胡啟立、田紀雲同志赴西藏調查研究的報告〕以及一九八四年十二月教育部、國家計委〔關於落實中央關於在內地為西藏辦學培養人才指示的通知〕等而建立,以為西藏培養經濟建設急需的中等專業人才為目的。招收西藏小學畢業生,用四年時間教授初中課程,初中畢業後,部分升入中專,部分升入高中。自一九八七年以來,該校已有五屆初中畢業生四百多人升入內地中專和高中,有四屆三百多名高中畢業生升入內地的高等院校。現有在校生近七百人,共有十五個教學班,全校有教職工一百七十六人,學生多數來自西藏農牧民家庭。...
地方留成(大陸地區)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地方留成係一種大學畢業生分配制度。即對各部門和地方政府所屬院校的大學畢業生,中央政府採取與之分成的方式,從中抽取一定比例,留存一定比例:即一部分留在地方或部門內就業,其他由中央政府作分配。這一制度在一九五四年至一九六五年以及一九八○年代初期高級專門人才較為短缺的情況下實行過。
  一九五四年下半年,大陸地區的六大行政區撤銷,但許多高校往往集中在少數省市,如高校畢業生全由地方政府分配,將會出現嚴重的分布失衡。為解決這一問題,政務院在〔關於一九五五年暑期全國高等學校畢業生統籌分配工作的指示〕中,提出要實行「地方分配、中央調劑」之措施。此後,至一九六五年,高校分配基本上沿用這一辦法,但...
東北重型機械學院(大陸地區)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東北重型機械學院是以重型機械為主體,機械、電子、材料、液壓、檢測、管理相結合的多科性工科大學。一九七八年確定為國家級重點大學,隸屬國家機械工業部。校址在黑龍江齊齊哈爾市富拉爾基區和平大街二四三號,占地一千六百九十餘畝,校舍建築總面積近二十一萬平方公尺。
  東北重型機械學院的前身是哈爾濱工業大學富拉爾基重型機械學院,一九五八年以哈爾濱工業大學軋鋼機械設備和鍛壓機械設備及工藝等專業為基礎建成。一九六○年獨立建院並改稱現名。一九六一年瀋陽重型機械學院和蘭州石油化工機械學院撤銷時,部分專業師生併入;一九六二年哈爾濱工業大學水輪機專業併入;一九六五年,水力機械、石油機械、化工機械三專業畫...
辦法(大陸地區)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辦法」是大陸地區規範性文件的一種。辦法可分為兩類:一類是行政主管部門或機關根據上級政策或有關條例,就某一項工作或活動所制定的具體實施細則和要求,是條例的具體化,如學位評定委員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1980)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實施辦法](1981);另一類是國家行政機關就某一事項所作的具體處理意見和要求,如國家教育委員會於一九八七年發布的[高等學校校長任期制試行辦法]等。
  辦法的正文結構一般由辦法根據、辦法內容和實施說明三部分組成,其結尾應寫明施行的日期、制訂和公布的單位名稱。辦法與條例相比,條例較為原則性,且帶有法規性質,執行約束力較強,在較...
基礎教育(大陸地區)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基礎教育在大陸地區係指小學和初中,對象為六至十五歲的兒童少年。一九八五年五月二十七日中共中央〔關於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中,明確地把發展基礎教育的責任交給地方,即所謂分級管理。一九八六年四月十二日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規定六至十五歲兒童必須接受基礎教育。
民族師範教育(大陸地區)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民族師範教育」是指在大陸地區專設的民族師範院校、少數民族師資培訓中心、設在全國重點高等師範院校或普通師範院校的民族班、教育學院、教師進修院校等機構實施的培養少數民族師資的專業教育;主要任務是為民族地區培養幼兒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的師資。招生對象為少數民族初、高中畢業生或同等學歷者,及有志於為民族地區教育事業服務的漢族學生,比一般院校增設了民族教育所需的如民族理論、政策和民族語文等課程。學生畢業後基本上都分配到少數民族地區,優先照顧教育基礎差的農牧區、山區和邊遠地區。
  民國二十八年(1939)四月,國民政府教育部公布〔推進邊疆教育方案〕,規定籌辦國立邊區師範學校,設立在邊...
  〔普通高等學校設置暫行條例〕是國務院就普通高等學校設置總則、設置標準、學校名稱、審批驗收、檢查標準及附則等方面作出具體規定的規章。該條例於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十五日發布,全文共六章二十八條。其目的是為加強高等教育的宏觀管理,保證普通高等學校的教育品質,促進高等教育有計畫、按比例地協調發展。
  該條例所稱的普通高等學校,是指以通過國家規定的專門入學考試的高級中學畢業生為主要培養對象的全日制大學、獨立設置的學院和高等專科學校、高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的設置,由國家教育委員會審核批准。國家教育委員會應根據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學預測和辦學條件的實際能力,編制全國普通高等...
  〔關於做好高等學校招收殘疾青年和分配工作的通知〕是教育部、國家計畫委員會、勞動人事部和民政部於一九八五年二月二十五日聯合發布的一個文件。該文件要求高等學校招生時注意錄取德智條件優秀的殘疾考生,為他們升學深造創造條件。其主要內容是:(1)「殘疾」考生指肢體殘疾(不繼續惡化),生活能自理,不影響所報專業的學習及畢業後從事的工作者。(2)各高等學校應從殘疾考生的實際著眼,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對上述殘疾考生,在全部考生德智條件相同的情況下,不應僅因殘疾而不予錄取。(3)高等學校錄取的殘疾考生,畢業後應按其所學專業,由國家統一分配工作;統一分配確有困難者,由考生報考時所在省、自治區、...
貓頭鷹博士
你喜歡貓頭鷹博士嗎

針對貓頭鷹博士的服務你會給幾顆星呢

回到頁面頂端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