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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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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十四年(1354年),脫脫被派往討伐高郵(今屬江蘇)張士誠起義軍,正酣戰即將攻陷士誠之際,為朝中彈,功虧一簣。事因皇太子不滿「未授冊寶之禮」,而支持康里人哈麻彈脫脫,致使脫脫於至正十五年(1355年),革職流放雲南,後被中書平章政事哈麻假傳元順帝詔令自盡。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昭雪復官。 評價目前尚無確切資料 著作目前尚無確切資料資料來源:網路
監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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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中央政府五院之一。民國二十年二月成立。監察院的創設是依據孫中山五權憲法的理論,依照《中華民國憲法》在中華民國五院裡負責行使彈權、糾舉權及審計權,為全國最高監察機關。下設許多委員會行使彈、糾舉及審計權。
沽名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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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沽名釣譽」。見「沽名釣譽」條。01.明.王世貞《鳴鳳記》第一一齣:「風塵奔走,愁腸與誰剖?追想我昔日糾仇賊,豈是沽名干譽,也只要三策安邦國,一劍誅豪右。」02.《清史稿.卷四七七.循吏列傳二.童華》:「世宗召見,責以沽名干譽,對曰:『臣竭力為國,近沽名;實心為民,近干譽。』」 
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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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之正當性。行政監督權行政監督主要可分為質詢、調查、倒閣、決算審定審議權等。對總統、副總統的罷免與彈提議權依據憲法增修條款第2條第9項及第10項規定可之立法院具法起罷免案及彈案之權憲法修正案提案權依據憲法增修條款第12條.立法院可提出憲法修正案。中央與地方權限爭議解決權依據憲法第111條立法院具有權限爭議時之解決權力。(註2) 參考書目註1:許育典,《憲法》,台北:元照,2011年9月五版,頁400-411。註2:立法院全球資訊網,認識立法院,...
亭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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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漢之制,每十里一亭,亭有長,掌理捕盜賊。《史記.卷八.高祖本紀》:「及壯,試為吏,為泗水亭長。」此外,於都亭及門亭亦設有亭長,職掌相同。
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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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自己的想法告訴別人,使別人去執行。多指暗中進行而言。《醒世恆言.卷二九.盧太學詩酒傲王侯》:「汪給事知道,授意與同科官,樊巡按一本。」
老羞變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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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節的人,平日不喜歡其上司趨炎附勢的作法,因此不肯答應,上司見自己被拒絕,便老羞成怒,藉公務之便,彈十三妹之父,將他下獄害死。文中的「老羞成怒」,與「惱怒成怒」的意思相同,都是極為羞惱,轉而發怒恨人。後來「惱羞成怒」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用來形容因羞愧到極點而惱恨發怒。出現「惱羞成怒」的書證如《三俠五義》第七回:「當時被小婦人連嚷帶罵,他才走了。誰知他惱羞成怒,在縣告了,說他兄弟死的不明,要開棺檢驗。」
一錢不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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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程不識不值一錢,你還學女人和他咬耳朵講俏俏話!」經過這麼一鬧,原本就與他結怨的丞相更為憤怒,上書彈他大不敬,派人逮捕灌夫,並與其家人一起論罪問斬。灌夫的好友魏其侯想要救他,上書武帝替他說好話,卻因此受到牽連,被讒言所害,也遭來殺身之禍。後來「一錢不值」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用來比喻毫無價值。「一錢不值」較早的書證如《文明小史》第三○回:「但則我們中國已被外洋看到一錢不值,所以他們犯了我們的法不能辦罪,我們百姓要傷了他個貓兒、狗兒,休想活命。」
十行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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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世叔2>,讀書五行俱下,潁川士雖多聰明,未有能離婁並照3>者也。汝南李洪為太尉掾,弟煞人當死,洪自詣閤,乞代弟命,便飲酖而死,弟用得全,潁川雖尚節義,未有能煞身成仁如洪者也。汝南翟子威為東郡太守,始舉義兵以討王莽,潁川士雖疾惡,未有能破家為國者也。汝南袁公著為甲科郎,上書欲治梁冀,潁川士雖慕忠讜,未有能投命直言者也。 〔注解〕 (1) 典故或見於《梁書.卷四.簡文帝本紀》、《北齊書.卷一一.文襄六王列傳.河南王康舒孝瑜》。 (2) 應世叔:應奉,字世叔,東漢汝南人,生卒年不詳。少聰明,自幼及長,凡所經履,莫不暗記,讀書五行並下。桓帝時為武陵太守、司隸校尉。糾舉奸違,不避豪戚,以嚴厲為名...
五日尹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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惲黨友,不宜處位,等比皆免,而敞奏獨寢不下。敞1>使(卒)〔賊〕捕掾2>絮舜3>有所案驗4>。舜以敞5>奏當免,不肯為敞竟事6>,私歸其家。人或諫舜,舜曰:「吾為是公盡力多矣,今五日京兆7>耳,安能復案事8>?」敞聞舜語,即部吏收舜繫獄。是時冬月未盡數日,案事吏晝夜驗治舜,竟致其死事。舜當出死,敞使主簿持教告舜曰:「五日京兆竟何如?冬月已盡,延命乎?」乃棄舜市。 〔注解〕 (1) 敞:張敞(?∼西元前47),字子高,西漢京兆杜陵人。宣帝時任太中大夫,以違大將軍霍光意旨,出為函谷關都尉。後宣帝召為京兆尹,政績佳,為帝所賞識之。友楊惲罪誅,敞免歸。數月後復起為冀州刺史,息盜賊。元帝欲為左馮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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