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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律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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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弄文字以曲解法律。宋.蘇舜欽〈論五事〉:「貪婪者則啗利以制之,然後析律舞文,鬻獄市令,上下其手,輕重厥刑。」
並作威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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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所列為「作威作福」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作威作福」原作「作福作威」。周武王滅殷朝後二年,前往拜訪箕子,請教如何制定為政的基本規範。箕子回答一共有九類大法,分別是:五行、敬用五事、農用八政、協用五紀、建用皇極、乂用三德、明用稽疑、念用庶徵、嚮用五福,威用六極。其中第六類的「三德」,一是正人的曲直,二是剛強能立事,三是和柔能治,用這三種德行來治理人民。只有君主擁有賞賜臣下、使用刑罰、享受美食的權利。臣子則沒有這些權利,否則將會給家裡帶來災禍,還會危及國家安全。箕子所說的這段話見載於《書經.洪範》,後來「作威作福」這句成語,就從原文「臣無有作福、作威」演變而出,用來指仗著權勢欺壓別人。
參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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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照自己的意見並加以訂正。《新唐書.卷一八二.劉瑑傳》:「由武德訖大中,凡二千八百六十五事,類而析之,參訂重輕。」也作「參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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