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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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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依師資培育法第十三條第二項或第二十條規定分發者外,應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任之。  前項教師評審委員會之組成,應包含教師代表、學校行政人員代表及家長會代表一人。其中未兼行政或董事之教師代表不得少於總額二分之一;其設置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專科以上學校教師之聘任分別依大學法及專科學校法之規定辦理。第十二條(教師初聘資格及年限)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之初聘以具有實習教師證書或教師證書者為限;續聘以具有教師證書者為限。  實習教師初聘期滿,未取得教師證書者,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得延長初聘,但以一次為限...
無障礙的校園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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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必使用坡道以保證其順暢通行,坡道以坡度不得超過一比十二。供殘障者使用之內外通路走廊有高低差時亦同。前項坡道、通路’走廊之高低差未達七十五公分者。3.通道兩側之扶手。通道兩側應裝設連續而不任意中斷的扶手,扶手之建材質料與尺寸必須注意掌握方便而安全,扶手應與壁面保留至少五公分之間隔,以利手掌滑動並牢固地扶持。(三)樓梯與升降梯1.樓梯不可以使用旋轉梯,梯級踏面不得突出,且應加裝防滑條,梯級斜面不得大於兩公分。2.電梯坐輪椅者較適合使用電梯(升降梯),其出入口淨寬度不得小於八十公分,且應留設深度及寬度一百七十公分以上之輪椅迴...
國民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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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區域及學校分布情形,劃分學區,分區設置;其學區劃分原則及分發入學規定,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前項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得委由私人辦理,其辦法,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定之。為保障學生學習權及家長教育選擇權,國民教育階段得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其實驗內容、期程、範圍、申請條件與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準則,由教育部會商直轄市、縣(市)政府後定之。補習及進修教育法所定之短期補習教育,不得視為前項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第 5 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免...
大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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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位置等條件,並輔以經費補助及行政協助方式,擬訂國立大學合併計畫報行政院核定後,由各該國立大學執行。前項合併之條件、程序、經費補助與行政協助方式、合併計畫內容、合併國立大學之權利與義務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大學校長之職掌與遴聘1.大學校長與副校長之職掌與遴聘(大學法第八條)大學置校長一人,綜理校務,負校務發展之責,對外代表大學;並得置副校長,襄助校長推動校務,由校長聘任之,其人數、聘期及資格,由各大學組織規程定之。校長之資格,依有關法律之規定,並得由外國人擔任之,不受國籍法、私立學校法及就業服務法有關國籍...
原住民族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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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教育體系。第 6 條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應設立民族教育審議委員會,負責諮詢、審議民族教育政策事項。前項委員會由教師、家長、專家學者組成,其中具原住民身分者,不得少於二分之一,並應兼顧族群比例;其設置辦法,由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中央民族教育審議委員會應與地方政府定期辦理聯繫會報。第 7 條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得視需要,設立直轄市、縣 (市) 民族教育審議委員會,負責諮詢、審議地方民族教育事項。前項委員會成員中具...
延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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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之間做轉移。 延續管理的重點1. 找出組織中最重要的知識2. 確定必須納入延續管理的職務3. 評估前項職務現任成員與繼任成員之間知識延續的程度4. 訂定納入延續管理的知識廣度與深度等範圍5. 規劃管理方案6. 建立組織內部知識庫和人力資料庫。教育體系在教職員流動率高的學校最需要建立延續管理的制度,用此確保學校行政與教學知識的累積與傳承。 中英文關鍵字中文關鍵字:延續管理英文關鍵字:continuity management 參考書目:1:吳清山、林天祐 (2005),教育新辭書,p.56-57,臺北市: 高等教育。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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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成績優良者。  三、具有戲劇或民族藝術專長,並曾任戲劇團(隊)負責人十年以上,成績優良者。  依前項第三款資格遴用之校長,不得轉任他類職業學校校長。第八條 (專科學校校長任用資格)  專科學校校長應具副教授以上教師資格,並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曾任副教授以上教師滿三年,並曾任專科以上學校行政工作三年以上,成績優良者。  二、曾任副教授以上教師滿三年,並從事與擬任學校性質相關之專門職業六年以上,成績優良者。  三、曾任副教授以上教師滿三年,並曾任簡任第十職等以上或與其相當之行政職務三年以上,成績優良者。第九條 ...
教育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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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對不同國家、族群、性別、宗教、文化之瞭解與關懷,使其成為具有國家意識與國際視野之現代化國民。為實現前項教育目的,國家、教育機構、教師、父母應負協助之責任。第 3 條教育之實施,應本有教無類、因材施教之原則,以人文精神及科學方法,尊重人性價值,致力開發個人潛能,培養群性,協助個人追求自我實現。第 4 條人民無分性別、年齡、能力、地域、族群、宗教信仰、政治理念、社經地位及其他條件,接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對於原住民、身心障礙者及其他弱勢族群之教育,應考慮其自主性及特殊性,依法令予以特別保障,並扶助其發展。第 5 條各級政府...
會委員會議,由機關首長或其指定之人員召集之;專科以上學校申評會委員會議,由校長或其指定之人員召集之。前項委員會議經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書面請求,召集人應於二十日內召集之。3.申評會主席第 7 條各級主管機關申評會主席由委員互選之,並主持會議,任期一年,連選得連任。前項主席因故不能主持會議時,由其指定委員一人代理主席。申評會主席,不得由該級主管機關首長擔任。 專科學校申評會之組織第 8 條專科學校申評會之組成、主席產生方式及委員任期之規定,由各校擬訂,...
性別平等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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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性別平等教育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民間團體代表及實務工作者之委員合計,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二以上。前項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每三個月應至少開會一次,並應由專人處理有關業務;其組織、會議及其他相關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第八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置委員九人至二十三人,採任期制,以直轄市、縣(市)首長為主任委員,其中女性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性別平等教育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民間團體代表及實務工作者之委員合計,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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