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教育百科logo

:::
37 筆資料,
每頁顯示 筆資料
縮小搜尋結果範圍
適用年級
媒體形式
::: 你是不是要搜尋以下結果
狀元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1.中國古代科舉制度中,殿試一甲第一名。《五代史平話.梁史.卷上》:「探聽得試院開榜了,卻是別人做了狀元,別人做了榜眼,別人做了探花郎。」《儒林外史》第二回:「點了一本戲,是梁灝八十歲中狀元的故事。」
立法權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制定法律的權力。為國家統治權之一,由立法院掌理。法律制定須經由提案、審議、公布等三個程序。行政院、考試院、監察院、司法院及立法委員均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而法律案的審議應經三讀會程序。通過後,由立法院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由總統於收文後十日內公布。[例]立法委員是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的民意代表。
榜眼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科舉時代殿試第二名。《五代史平話.梁史.卷上》:「黃巢意中驚疑,未免且去探榜,行得數步,探聽得試院開榜了,卻是別人做了狀元,別人做了榜眼,別人做了探花郎。」
撐腸拄腹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2.比喻容受之多。宋.蘇軾〈試院煎茶〉詩:「不願撐腸拄腹文字五千卷,但願一甌常及睡足日高時。」
同意權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2.特指憲法上的程序。監察院對總統提名的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大法官,及考試院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所為之同意不同意的權力。
高考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我國考試院舉辦的一種國家考試。凡是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等檢定考試及格,或普通考試及格滿三年的人,都有報考資格。錄取後,賦予公務人員荐任任用資格或特定類科之執業資格。 △高等考試
王雲五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人名。(西元1888~1979)字岫廬,廣東香山人。自幼苦學進修,二十三歲受知於國父,出任總統祕書。曾任國民參政會參政員、國民大會代表、經濟部部長、財政部部長、考試院副院長、行政院副院長、總統府資政等職。晚年任教政治大學政治研究所。早年發明四角號碼檢字法,主持商務印書館達四十年,被稱為世界大出版家之一。畢生好學不倦,學貫中西,著作盛多。
檢定考試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我國考試院為不具備學歷而有志於高等、普通考試的人所舉辦的檢定學力的考試,分高等與普通檢定兩種。另外各項職業也經常舉行資格檢定考試。
羅家倫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人名。(西元1895~1969)字志希。浙江紹興縣人。北京大學史學系畢業,留學美國普林斯敦、哥倫比亞大學,於英國倫敦、德國柏林、法國巴黎諸大學研究。歷任清華、中央諸大學校長,駐印度大使、國大代表、考試院副院長、國史館館長等職。參與五四運動,鼓吹新文化,頗具影響力。著有《逝者如斯集》、《新人生觀》、《文化教育與青年》、《科學與玄學》等。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職員,在本條例修正施行前,已具有公務人員或技術人員法定任用資格者,依現職改任換敘;其改任換敘辦法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定之。  學校人事人員及主計人員之任用,分別依照各該有關法律規定辦理。  公立學校職員升等考試規則由考試院定之。第二十二條 (專業人員、研究人員之準用)  社會教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之聘任資格,依其職務等級,準用各級學校教師之規定。  前項機構一般行政人員之任用資格,依公務人員有關法規之規定。第二十二條之一 (專...
我是貓頭鷹博士,
有問題可以問我喔!
回到頁面頂端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