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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保育相關法規及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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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法規中,與自然資源經營管理相關的法規及條例眾多,其中某些法規之立法精神在於管理特定資源之取得,並未考慮該種資源之立法精神在於管理特定資源之取得,並未考慮該種資源之保育或永續利用,例如1978年修正公布之礦業法,1984年經濟部公布的土石採取規則等。與自然資源保育永續利用相關的法規有1972年公布的國家公園法,1985年修正公布的森林法,1982年公布且前正在修訂中的文化資產保存法,1994年修正公布的野生動物保育法,1991年修正公布之漁業法,及1944年修正有的水土保持法,1994年公布的環境影響評估法。條例及管理規則則有1986年修正的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1980年修正公布的發...
世界自然保育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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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0年由世界三大保育組織-「世界保育聯盟」(IUCN)、「世界自然基金會」(WWF)、和「聯會國環境計畫」(UNEP)共同出版的專刊,針對當前世界人口不斷增加,卻以不當的方式開發利用自然資源及改變環境,而導致許多生態問題的出現及環境品質的惡化,如農耕地的縮減,土壤的流失,耕牧地沙漠化,森林的砍伐,濕地的破壞,物種的滅絕,以及臭氧層的破壞,溫室效應等,而企圖研擬一套保育方案,督促世界各國政府及民間保育團體,正視此一嚴重狀況,拿出具體政策及方法,推動國內及國際間保育工作,以扭轉此一趨勢,確保環境與資源的維護及永續利用,以達到「維護基本的生態過程與維生體系」、「保存遺傳因子多樣性」、「保障物...
遷徙性野生動物保育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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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簡稱為波昂協定(The Bonn Conveution)此協定是一個政府間的條約,目的是對遷徙性的陸生動物、海生動物、及鳥類,提供全程的保護。此協定緣起於1972年聯合國人類生存環境會議(UN Conference on Human Environment),因為與會國家省悟到遷徙性動物之保育依賴各國或地區在主權所在地及公海上的合作,故此提出一個建議案。此協定於1979年完成,1983年11月3日起生效。各國政府及負責協調地區性經濟的組織均可加入此協定為會員,目前簽約會員已包括非、歐、亞、美、中美、及大洋洲許多國家。此協定在聯合國環境計劃(UNEP)之贊助下設有一個小型祕書處,以協助會議之...
漁業資源保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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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保護沿岸和近海漁業資源,加強漁業資源培育而設立的保育區。台灣省政府漁業局根據漁業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自1978年起,在本省宜蘭、台北等十二縣市設置沿岸漁業資源保育區二十五處(附圖一),以保護水產動植物適宜的繁殖生育環境,保育水域面積達4795公頃,主要保育之水產動植物計有:九孔、龍蝦、文蛤、西施貝、海膽、紫菜、石花菜、鐘螺等。政府並且在漁業資源保育區內,積極進行人工魚礁投放和種苗放流等工作,同時輔導當地區漁會以專用漁業權方式進行管理,供當地漁民從事有秩序之捕漁行為。見下圖。
自然保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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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繁育自然生態景觀和天然資源,免於人為的破壞。
山坡地保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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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土地自然特徵,應用工程、農藝或植生方法,以防治沖蝕、崩坍、地滑、土石流失等災害,並保護自然生態景觀,涵養水源等一類的水土保持措施。
中國戰時兒童保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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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戰時兒童保育會是在抗日戰爭時期建立的兒童保育群眾性團體,由鄧穎超、沈鈞儒、郭沫若、李德全等人聯絡國民黨及其他黨派和社會各界知名人士共一百八十四人聯名發起,民國二十七年(1938)三月十日成立於武漢。其宗旨是:扶植民族後代,培育無家可歸的難童健康成長為抗日建國力量。保育會擁有理事五十六名,理事長宋美齡,副理事長李德全,常務理事鄧穎超,並聘請了包括蔣介石、毛澤東、蔡元培、陳嘉庚、茅盾和斯諾在內的二百八十六位名譽理事;相繼在全國各省市、香港及南洋地區成立了二十餘個分會,建立了五十三所戰時兒童保育院,收容保育難重二萬餘人;主要通過宣傳動員全民抗戰、徵募經費,救濟保育難童。
保育與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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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育指我們有責任妥善的經營保存生態系統及生存於其中的物種,使這生態資源可以為我們或者未來世代的人所用。這個觀點是以人類的利益為主要的考量點。保留指人不應該介入(或應該完全退出)尚未被人破壞的生態系統,讓生態系及生存於其中的物種能以其自然的方式而不是人為的經營方式生息。
〔關於保育兒童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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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保育兒童的決定〕是抗日戰爭時期中國陝甘寧邊區政府關於兒童保育問題的文件。民國二十九年(1940)十二月由當時的邊區政府民政廳頒發,三十年(1941)一月予以修正。文件中提出:建立管理(保育行政)組織,即在邊區民政廳設保育科,在各縣市政府的第一科添設保育科員一名,專門負責孕產婦及兒童的調查、登記和保護等工作;舉辦保育人員培訓班。並詳細規定了產婦與嬰兒的待遇、衛生教育以及托兒所的保育工作等。
世界保育監測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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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由國際自然資源保育聯盟(IUCN),聯合國環境計劃(UNEP),及世界野生物基金會(WWF)聯手組成的一個非營利性資訊單位。其任務是提供有關世界各地生物多樣性的資訊,以支援保育或永續發展工作的需求。中心之主要工作是研究與分析,提供資訊,及提供技術性服務。此中心已建立了全球整合性的資料庫,其中包括有關瀕臨絕種及受威脅動植物、受威脅動植物、受威脅之棲地、重要棲地、世界各地現存保護區,野生物及製品之利用與貿易等資料。監測中心藉著此資料庫,對保育及開發團體提供資訊服務。服務對象包括政府,聯合國單位,學術團體,工商業界及新聞媒體,也根據資料分析,出版多種報告,並協助尤其是開發中國家來提昇對本地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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