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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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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1 性別平等教育法1.1 性別平等教育法法條1.1.1 性騷擾防治法施行細則1.2 性騷擾防治準則1.2.1  性騷擾事件調解辦法 性別平等教育法 性別平等教育法法條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第二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性別平等教育:指以教育方式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    二、學校:指公私立各級學校。    三、性侵害: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所稱性侵害犯罪之行為。...
學校衛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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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條(立法目的及法律適用)  為促進學生及教職員工健康,奠定國民健康基礎及提升生活品質,特制定本法。  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第2條(主管機關)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教育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本法所訂事項涉及衛生、環境保護、社政等相關業務時,應由主管機關會同各相關機關辦理。第3條(適用對象)  各級主管機關及全國各級學校(以下簡稱學校)應依本法辦理學校衛生工作。第4條(專責單位)  各級主管機關應指定專責單位,並置專業人員,辦理學校衛生業務。第5條(學校衛生委員...
兒童福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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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零零一四七零四零號令修正公布。 總則第一條為維護兒童身心健康,促進兒童正常發育,保障兒童福利,特制定本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兒童,指未滿十二歲之人。兒童出生後十日內,接生人應將出生之相關資料通報戶政及衛生主管機關備查。身心障礙兒童之父母、養父母或監護人得申請警政機關建立身心障礙兒童之指紋資料。第三條父母、養父母或監護人對其兒童應負保育之責任。各級政府及有關公私立機構、團體應協助兒童之父母、養父母或監護人,維護兒童身心健康及促進正常發展,對於需要指導、管教、保護、身心矯治及身心障礙重建之兒童,應提供社會服務及措施。第四條各級...
身心障礙者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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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權益及生活,保證其公平參與社會生活之機會,結合政府及民間資源,規劃並推行各項扶助及福利措施,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第二條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本法所定事項,涉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掌者,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前兩項各級主管機關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劃分如下:一、 主管機關:主管身心障礙者人格及合法權益之維護、個人基本資料之建立、身心障礙手冊之核發、托育、養護、生活、諮詢、育樂、在宅服務等福利服務相關事宜之規劃及辦理。二、 衛生主...
刊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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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定後成為定本。《三國志.卷四一.蜀書.向朗傳》:「猶手自校書,刊定謬誤。」《陳書.卷二七.姚察傳》:「有疑悉令刊定。」
教師資格檢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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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1 教師資格檢定考試1.1 歷史1.2 考試項目1.3 考試資格 教師資格檢定考試 歷史一、 為綜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之命題工作,確保命題品質,特訂定本總則。二、 檢定考試分為幼稚園、特殊教育學校(班)、國民小學及中等學校四類科。 考試項目各類科應試科目共四科,包括共同科目二科、專業科目二科,應試科目名稱及命題範圍如下:(一)共同科目:1. 國語文能力測驗:含國文、作文、閱讀、國音等基本能力。2. 教育原理與制度:「教育原理」含教育心理學、教育社會學、教育哲學等;「教育制度」含與本教育階段相...
狼心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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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狼心狗肺」。見「狼心狗肺」條。01.《墨憨齋定本傳奇.人獸關.第三二折》:「你甘來苦往一旦氣昂昂,狼心狗意把深恩付長江。」 
女權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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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十九世紀以來,為爭取女性平權的各種社會運動。參見「女性主義」條。
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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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善本校正過的書籍。也稱為「校定本」。
寫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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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謄清寫定。宋.朱熹〈答蔡伯靜書〉:「參同定本納去,可便寫白。」
我是貓頭鷹博士,
有問題可以問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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