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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學院(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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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紀歐洲教會出於慈悲心理,對身體殘障和智能不足的兒童予以照顧。上一世紀文明先進國家,就開始推行國民義務教育,於是政府當局便對身體殘障與智力不足者感到有予以教育的責任。由於社會漸漸重視殘障的教育,適當教育人才的培養成為刻不容緩的事。一九二四年在瑞士的蘇黎世和一九三五年在弗利堡便設立了培養特殊教育師資的場所,至於德國到一九六三年才開始設立特殊教育學院,最初是獨立設立,到一九五八年隨著教育學院,與大學合併。
特殊教育學院是社會工作人員、青年指導員(Jugend leiterin)以及社工指導員,以過去工作經驗為基礎繼續進修的學府,進修年限通常是兩個學期。其課程為大學專科性質,畢業... |
特殊教育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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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頁面分類的主條目是特殊教育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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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教師進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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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教師進修類型如下:
1.國外研習:依人事行政局或省府所屬公教人員出國進修或研究項目,行政院人事行政局鼓勵中等學校特教教師進修,自民國六十八年(1979)開始辦理,每年依需要核定進修類科,有時包括特殊教育科,每次特教教師只錄取一人。申請進修須經過口試和筆試,修業期限一年,但得延長一年;專題研究期限半年,得延長半年。進修或專題研究期滿,須回原推薦機關服務,服務時間為進修或研究時間全期之二倍。進修或研究期間,帶職帶薪,並享受公費待遇。 2.國內進修學位學分,分為三類。 (1)在職進修或留職停薪碩士:特教教師在職進修碩士學位限進修與任教科目之本科或... |
特殊教育發展方針(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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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發展方針,即政府部門在發展以殘障人士(尤其是殘障兒童)為對象的特殊教育問題上,所確定的基本方向及目標。
一九八○年代中葉後,大陸當局頒發了一系列法規和文件,用以推動殘障人士福利事業及特殊教育的發展。其中比較重要的有:[中國殘疾人事業五年工作綱要(1988~1992)](一九八八年九月由國務院頒發)、[關於發展特殘教育的若干意見](一九八九年五月由國務院轉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護法](一九九○年十二月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等。根據上述法規和文件的精神及有關具體規定,對從一九九○年開始的發展國民經濟第八個五年計畫期間,乃至到本世紀末的特殊教育發展方針,作了以... |
中等特殊教育師範學校(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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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特殊教育師範學校是指為培養小學特殊教育師資的專門學校。一九五○年代末,大陸地區曾開辦過少量短期特殊教育師資培訓班,但在較長時期內主要是通過特殊教育學校教師採取師傅帶徒弟的方式來加以培養。一九七八年後,特殊教育事業發展較快,特殊教育師資之需求迫切,於是自一九八二年開始著手建立特殊教育師資培訓機構。一九八七年,兩所獨立設置的中等特殊教育師範學校(即南京特殊教育師範學校、山東昌樂特殊教育師範學校)成立,在校學生一千零九十六人。此外,還有六個省、市在六所普通中等師範學校附設了特殊教育師範班。一九八八年十一月,國家教育委員會、民政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召開全國特殊教育工作會議,明確提出了培養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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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巡迴教師(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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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地區特殊教育巡迴教師是指從事特殊教育工作的一種專職人員。主要由特殊兒童教育專家、特殊教育教師、特殊兒童社會工作者、特殊兒童心理衛生專家和特殊兒童輔導人員等組成。主要職責是以巡迴方式為處於地區遼闊、居住分散、流動性大、交通不便的地區、山區、牧區、漁區和邊遠地區的學校或家庭,提供特殊教育的指導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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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特殊教育師範學校教學計畫〕(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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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特殊教育師範學校教學計畫〕是大陸地區對全國中等特殊師範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具有指導性質的文件。一九八九年十一月十六日由國家教育委員會發布,全稱為〔中等特殊教育師範學校教學計畫(試行)〕,是大陸第一個中等特殊教育師範學校的教學計畫。適用於培養盲、聾、智力落後(弱智)兒童初等教育教師的三年或四年制中等特殊師範學校(或班)。該計畫的內容包括中等特殊師範學校的培養目標、時間安排、課程設置、教育實踐、課外活動、教學時數參考表和特師專業必修課程說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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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目標(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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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目標分特殊教育的培養目標和事業發展目標。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國家教育委員會等八個部門[關於發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見],大陸地區特殊教育事業發展的目標為:到二○○○年,力爭全國多數盲、聾和弱智學齡兒童能入學。其中,根據各地區經濟、文化發展的不同情況,大、中城市和經濟、文化比較發達的沿海地區,以及經濟、文化中等發達的地區中經濟條件較好的縣(市),到一九九五年,盲、聾和輕度弱智學齡兒童入學率達到百分之七十以上;第九個五年計畫期間,在繼續發展、鞏固、提高初等教育的基礎上,使初級中等以上的殘疾人教育有適當的發展;到二○○○年,經濟、文化中等發達地區中的一般縣(市),盲、聾、輕度弱智學齡兒童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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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補助經費(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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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補助經費是大陸地區為扶持各地發展特殊教育事業,經國家教育委員會、國家計畫委員會、財政部、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中國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委員會等單位共同商定,於一九八九年起設立的專項經費,也稱為殘疾人教育專項補助費。設立之初年度經費總額為二千三百萬元人民幣。
該項經費由國家教育委員會統籌管理,並會同有關部門下達分配方案。其使用範圍是:(1)補助下列學校基建投資和設備購置費的不足部分:新建或由普通學校改辦的各類殘疾兒童學校,為擴大招生規模而改建的殘疾少年兒童學校,普通小學附設的殘疾少年兒童班;新建或由普通中等師範學校改辦或附設的特殊教育師資培養和培訓機構:省、自治區... |
特殊教育師範學校(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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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師範學校是指大陸地區獨立設置培養特殊教育師資的中等師範學校。最早的是一九八二年籌建的南京特殊教育師範學校。一九八六年在[關於實施義務教育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規定:「凡是有條件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設立特殊教育師範學校,或在師範學校附設特殊教育師範班,培養特殊教育所需的教師。」一九八七年設立山東省昌樂特殊教育師範學校。一九八九年國務院轉發國家教育委員會等部門[關於發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見]進一步明確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根據本地特教事業發展的需要和實際情況,本著師資先行的原則,在五年內,積極籌辦特教師資培訓機構。」此後,至一九九一年底,除南京、山東、遼寧已設立了特殊教育師範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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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