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教育百科logo

:::
23 筆資料,
每頁顯示 筆資料
資料庫查詢時間:343.7662 ms
縮小搜尋結果範圍
適用年級
媒體形式
::: 你是不是要搜尋以下結果
取解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唐宋科舉制度,選送士子應試進士第,稱為「取解」。《宋史.卷一五五.選舉志一》:「初,禮部貢舉,設進士、九經、五經、……明經、明法等科,皆秋取解,冬集禮部,春考試。」宋.魏泰《東軒筆錄》卷十二:「歐陽文忠公年十七,隨州取解,以落官韻而不收。」
科分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1.科舉中試的年分。清.崑岡《大清會典事例.卷三五三.禮部.貢舉》:「所挑近省舉人科分,有遠至三十五六年者;而遠省科分,最久總不過二十餘年。」
煩法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繁雜瑣碎的法律規則。宋.歐陽修〈頒貢舉條制勑〉:「其煩法細文一皆罷去,明其賞罰,俾各勸焉。」
貓頭鷹博士
你喜歡貓頭鷹博士嗎

針對貓頭鷹博士的服務你會給幾顆星呢

回到頁面頂端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