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教育百科logo

:::
1599 筆資料,
每頁顯示 筆資料
資料庫查詢時間:1221.2276 ms
縮小搜尋結果範圍
適用年級
媒體形式
::: 你是不是要搜尋以下結果
幼兒教育制度(大陸地區)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幼兒教育制度是幼兒教育的目的、方針和機構體系的總稱,包括:(1)根據國家性質制定的幼兒教育的目的和方針;(2)幼兒教育的設施和組織機構系統,包括各種類型的幼兒教育機構;(3)有關幼兒教育的法令、政策、章程、規程等。在大陸地區,幼兒園是對三歲以上學齡前幼兒實施保育和教育的機構,屬學校教育的預備階段。幼兒園由各級地方政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公民個人舉辦。主要任務是:實行保育和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對幼兒寶施體、智、德、美全面發展的教育,促進其身心和諧發展。幼兒園可分為全日制、半日制、定時制、季節制和寄宿制等。幼兒園每班人數一般為小班(三至四周歲)二十五人,中班(四至五...
人員經費(大陸地區)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人員經費俗稱人頭費,係指大陸地區預算內教育經費支出中用於教職員工的酬金、津貼、福利補助與用於學生的助學金、貸學金及獎學金等。在預算支出科目中,人員經費分為工資、補助工資、職工福利費、離休退休人員費用及人民助學金等項。
  廣播電視中專工作站是大陸地區廣播電視中等專業學校設在地區或單位的辦學和教學管理機構。由地區和單位的教育行政部門領導,業務上接受廣播電視中專學校的指導。工作站配備相應的教學管理人員和輔導教師負責日常工作,有教學必需的電教設備。其主要任務是:組織和指導各種學習形式;負責該地區、該單位人員的報名、教學、輔導、考試、學籍管理和教學管理等項工作;完成廣播電視中專學校交辦的其他事宜。
  大陸地區廣播電視大學學生的學業考核採取學分制。學生修畢規定的課程並修滿規定的學分之後,由轉播中央廣播電視大學課程的省、市、自治區廣播電視大學頒發畢業證書。其學分計算為:畢業總學分,電子類專業總學分不得低於一百八十學分,機械類不得低於一百八十一學分,理科類在二百學分左右。一九八一年十二月教育部印發〔中央廣播電視大學關於一九八二屆畢業生工作的幾點意見〕,補充規定畢業總學分不得低於二百學分;各地廣播電視大學應在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和省、市、自治區電大規定的必須取得學分課程的基礎上,再加省、市、自治區電大認可的自開課程的學分,作為總學分。凡修完一門課程,取得應得學分並通過規定的實驗考核者,為單科結業,...
  [中國現代教育大事記]是按編年體以記述民國八年(1919)至三十八年(1949)中國重要教育史事為主,兼述與教育有密切關係的其他重大史事的資料文獻。由中央教育科學研究所編寫,金鐵寬、楊瑛主編。教育科學出版社於一九八八年出版。主要內容涉及這一時期政府提出的教育宗旨、方針、政策、法令、教育事業的發展變遷、著名教育團體的活動,教育家的著作與活動以及來華外國教育家的活動。共計收錄條目三千三百餘條,附有索引。
  [中學教師職務試行條例]是由國家教育委員會制訂,於一九八六年五月十九日開始試行的一項教育規章;目的是充分調動和發揮中學教師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建立一支合格而穩定的中學教師隊伍。該試行條例共五章二十二條,主要內容有以下幾個方面:
1.中學教師職務是根據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需要設置的工作崗位,設中學高級教師、中學一級教師、中學二級教師、中學三級教師;各級教師職務應有定額。2.中學教師職務實行聘任或任命制,由學校或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領導進行聘任或任命。3.各任職的中學教師都應「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有良好的師德,遵守法紀,品德言行堪為學生的表率,關心愛護學生,並在做好本...
民族學院(大陸地區)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民族學院是大陸地區培養少數民族幹部和專門技術人才的高等院校。早在民國三十年(1941),中國大陸就建立了第一所少數民族高等學府「延安民族學院」。一九四九年以後,大陸先後共建立了十四所民族院校:中央民族大學(前身是中央民族學院)、西北民族學院(蘭州)、西南民族學院(成都)、中南民族學院(武昌)、雲南民族學院(昆明)、貴州民族學院(貴陽)、廣西民族學院(南寧)、廣東民族學院(廣州)、青海民族學院(西寧)、西藏民族學院(咸陽)、西北第二民族學院(銀川)、東北民族學院(大連)、湖北民族學院(恩施)和中央民族管理幹部學院。
  自民國三十年(1941)創建延安民族學院至今,各地各民族學院共...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大事記〕是按編年體紀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重要教育史事的資料文獻。由中央教育科學研究所編寫,戴昊任主編。教育科學出版社於一九八四年出版。該書以一九四九至一九六五年為第一卷,收錄條目一千五百餘條;以一九六六至一九八二年為第二卷,收錄條目一千一百餘條。兩卷均附有索引。
教師職務名稱規定(大陸地區)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教師職務名稱規定即教師職稱,大陸地區於一九八六年以前,主要指高等學校的教師職務名稱,分為教授、副教授、講師、助教四級。職稱是一種標記學術水準、技術水準的稱號,也是工資晉級的依據。獲得職稱須經相應的職稱評定委員會評定,再由行政領導批准或任命,無名額限制和崗位職責要求。一九八六年,中央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轉發了國家教育委員會分別制定的〔高等學校教師職務試行條例〕、〔中學教師職務試行條例〕、〔小學教師職務試行條例〕及〔中等專業學校教師職務試行條例〕改革職稱評定,此後教師職稱改名為教師專業技術職務。根據有關條例規定:高等學校設教授、副教授、講師、助教;中學設中學高級教師、中學一級教師、中學二級教師和中...
公務員培訓制度(大陸地區)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公務員培訓制度是大陸當局按照崗位規範的要求,對政府工作人員(即公務員)進行必備知識和技能培訓的法規、政策和措施的總稱。大陸地區於一九九三年實行公務員制度,以考核、聘用代替行之已久的終身委任的幹部制度。不同職級、職別的公務員,培訓的課程內容和要求各不相同,大致有如下幾種情況:對新到職的政府行政機關初級公務員的入門培訓,即初級培訓;對入崗或轉崗前的公務員的崗前培訓;對晉升領導職務的公務員進行的晉升資格培訓;對在崗公務員進行更新知識和研究進修的提高培訓。公務員的培訓,由各級政府人事部門負責綜合協調和實施,由國家行政學院、若干地方行政學院,以及各級各類培訓機構組成的公務員培訓網路,按照不同層次不同...
貓頭鷹博士
你喜歡貓頭鷹博士嗎

針對貓頭鷹博士的服務你會給幾顆星呢

回到頁面頂端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