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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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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分級制的一類。六至十二歲兒童需由父母或親友陪伴觀賞的電影,稱為「保護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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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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袒護、包庇。《老殘遊記》第一六回:「剛弼道:『你公公橫豎已死,你何必替他迴護呢?』」也作「回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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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岸保護(或海岸防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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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海岸侵蝕,維持海岸線穩定所採取的措施。一般指興建海岸結構物(coastal structures)以阻擋高潮時波浪入侵,並反射和削減入射波能的工程手段。由於此類海岸防蝕工事為剛性結構物,又稱剛性工法或硬體工法。一般常見的剛性防蝕結構物為防波堤、海堤、消波塊、垂直海岸線之突堤群、石籠以及新近發展的離岸堤等。相對於剛性工法為柔性工法或軟體工法,即為人工養灘。海岸防蝕措施如結合剛性工法及柔性工法稱為混合工法,例如結合潛堤(underwater mound)與瓶難作為海灘保護的棲息海灘(perched be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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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財保護法〕(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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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文中的「文化財」乃是指人類在文化上、生活上,具有高度價值之各種事物及現象。日本為保存並有效運用文化財,促進國民文化之提升,訂有〔文化財保護法〕。該法係統合了一九二九年公布之〔國寶保存法〕、一九三三年公布之〔重要美術品保存法〕以及一九一九年公布之〔史蹟名勝天然紀念物保存法〕等法律,於一九五○年制定而成。以文化廳為主管行政機關。
該法之綜合訂定具有下列幾點特徵及意義,(1)除了昔日之建築、美術工藝品、史蹟名勝天然紀念物之外,擴大其保護對象至新的民俗文化財、埋藏文化財和無形文化財,並予以綜合整理之;(2)設置統一推行之專門行政機構文化財保護委員會;(3)採取二階段區分指定制定,如... |
照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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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顧護理。如:「這陣子多虧你的照護,不然真不知這病要拖多久才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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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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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道士或巫師所畫的似字非字的圖形,或念過咒的物品,據說佩帶在身上,可以避邪消災、保護生命。也稱為「護符」。
2.比喻保護自己,使自己避免困難或被懲罰的人或物。《紅樓夢》第七九回:「日日忙亂著,薛蟠娶過親,自為得了護身符,自己身上分去責任,到底比這樣安寧些。」《兒女英雄傳》第一四回:「我同了玉格帶上戴勤隨緣兒,再帶上十三妹那張彈弓,豈不是絕好的一道護身符麼?」也稱為「護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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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護法〕(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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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護法〕是大陸地區一九九一年九月四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一九九二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全法共分總則、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司法保護、法律責任、附則等七章,五十六條。該法所稱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保護未成年人的工作基本原則為:(1)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2)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3)適應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的特點;(4)教育與保護相結合。關於家庭保護的職責中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不得虐待、遺棄未成年人;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殘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嬰、棄嬰」;「應當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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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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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佛家指護持佛法的人。
2.隨侍於佛教或道教主神旁邊的人,負有守衛的責任。《西遊記》第一六回:「眾人悚懼,纔認得三藏是種神僧,行者是尊護法。」
3.擁護國法。如:「護法之役」。
4.保護。《豆棚閑話.第六則》:「又請了幾個廢棄的鄉宦,假高尚的孝廉,告老打罷的朋友,從邊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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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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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同前往,並保護其安全。《初刻拍案驚奇》卷七:「玄宗幸蜀,又于劍門奉迎鸞駕,護送至成都,拂衣而去。」《文明小史》第二三回:「那山東的路是著名難走的,所以特派兩個親兵護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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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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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導保護。如:「她早上、下午在學校擔任志工,導護學生上下學。」《新唐書.卷二二一.西域列傳上.罽賓》:「處羅拔至罽賓,王東向稽首再拜,仍遣人導護使者至天竺。」《舊五代史.卷九四.晉書.列傳.李瓊》:「高祖即位,補護聖都指揮使,又念疇昔輟馬導護之力,前後所賜金帛甚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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