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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與通信國家標準起草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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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資訊相關標準急遽增加的需求,於民國80年(1991)9月,由中央標準局籌畫,增設了資訊與通信國家標準起草委員會,以便整合國內推動資訊與通信標準相關單位的力量,共同致力於國家標準之研擬。
該標準起草委員會,是由中央標準局協調各單位,分別成立了9個分組委員會,分別是:通信協定標準規範分組委員會,電信分組委員會、軟體分組委員會、硬體分組委員會、中文資訊分組委員會、代碼分組委員會、資訊特殊產業分組委員會、術語分組委員會、電子資料交換分組委員會等。並委託各召集單位邀集國內專家、學者組成工作小組,進行相關標準之研擬。各小組在行政院資訊發展推動小組及中央標準局的督導下,參與各項國際標... |
全國舞蹈週組織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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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1976年設立,目的在推廣美國的全國舞蹈週(四月的最後一週),以及提高舞蹈的地位、協助舞蹈團從公立與私人機構中得到贊助與肯定。地址:One Campus Rd. Totowa, NJ 07512 U.S.A.
《Encyclopedia of Associations》33rd ed., 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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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員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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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一種條件運算,係根據其運算元中是否含有指定成員來決定結果是否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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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環境與開發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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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稱聯合國環境特別委員會,布倫特委員會(Bsundtland Commission),於1983年第38屆聯合國大會時通過,於1984年正式成立。此委員會之緣起,為1982年在奈若比召開聯合國環境管理理事會議時,由當時之日本環境廳廳長原文兵衛代表日本建議成立此種委員會,受到代表們的支持,次年之聯合國大會通過此建議案後,由聯合國祕書長提名挪威的布倫特夫人為委員會主席,蘇聯的外交部長卡利特為副主席。此委員會由22名世界著名之學者及政法領袖組成,委員會之主要任務是:審查世界環境與開發之關鍵問題,針對問題之解決提出創新性的建議及行動計劃,提高個人、團體、企業界、研究機構、及各國政府對環境與開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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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圖書館學會教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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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圖書館學會為順利推展各項業務,特成立各種委員會,教育委員會便是其中之一。顧名思義,教育委員會的主要職責,便是有關圖書館學教育的問題;換句括說,圖書館員的培訓問題,是教育委員會活動的中心所在。圖書館學會的教育委員會,多年以來也一直在扮演著這樣的角色,不過也有著不同的階段性任務。
臺灣地區的圖書館學教育,可以分為幾個不同的階段,圖書館學會的教育委員會也隨著不同時段肩負不同的工作任務。 在臺灣地區尚未成立圖書館學校以前,或者初期成立的圖書館學校畢業學生尚不能滿足圖書館所需之時,圖書館學會教育委員會一直是臺灣圖書館員培訓的大本營。每年暑假均辦理研習會,訓練圖書館員,... |
檢定合格圖書館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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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定合格圖書館員乃指圖書館從業人員經過圖書館專業方面的檢定程序而取得合格證明者。合格證是證明一個人有資格從事一項專業的文件。而圖書館員合格證核發的目的即作為確保讀者服務的一種標準,可使讀者使用圖書館的權利獲得保障,當然其前提是基於使用者並無能力分辨何者為合格館員或非合格館員。故圖書館從業人員的審核過程,目的在於告知圖書館使用者,圖書館員已滿足其合格要件,可發揮其功能並為讀者提供服務。
核發資格證明可歸納出幾個特徵:(1)由協會執行人員提出,向政府機關或立法部門申請核發人員及格證;(2)但已為現任館員者則可免除檢定;(3)檢定審查委員會由檢定合格之現任館員組織而成。 ... |
圖書館員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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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員甄選係指圖書館人力資源羅致的方法或程序,簡言之,館員甄選是圖書館人事任用的前哨。就圖書館組織系統而言,輸入項(Inputs)主要有二:一為生產性輸入(Production Inputs),主要是館舍設備、館藏資料的購置,物的要素之購置只要符合標準化、規格化原則,便算大功告成;另一為維護性輸入(Maintenance Inputs),專指資訊從業人員的甄選,即人力資源的投入,諺云:「人心不同,各如其面。」,圖書館員甄選為求人人有定事、事事有定人,而可人事相稱、適材適所,人事部門應發揮邊際防守(Boundary Defense)機制,積極引進肯定性的維護輸入(Positive M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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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動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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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在戰時將國內工廠的工人、原料、製作品等收歸國有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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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中等學校教員休假進修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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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中等學校教員休假進修辦法〕是國民政府教育部為獎勵中學教員進修,於民國三十一年(1942)十一月十七日頒發的法令。
全文共十一條,主要內容有:1.休假進修之教員,以在一校連續服務滿九年並合乎下列各項條件者為限:(1)曾受檢定合格者;(2)服務於公立或已立案的私立學校者;(3)係專任者;(4)曾被教育部或省市教育行政機關視導人員認為成績優良者;(5)品格健全並無不良嗜好者。2.符合條件的中學教員應填寫休假進修申請表,由所在學校呈送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後,於每學期開始二個月內造冊,連同申請表證呈教育部審查。3.休假進修期限為一年,仍支原薪及各項補助或津貼,教育部還給予甲、乙兩... |
〔獎勵小學教員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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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小學教員暫行辦法〕是民國二十八年(1939)八月陝甘寧邊區教育廳在第二次各縣鄉科長聯席會議上通過和發布的文件,共十項。
暫行辦法規定:小學教員應政治堅定、吃苦耐勞、工作積極,有下列條件之一項或數項者,應給予獎勵:(1)主辦的小學被定為模範小學;(2)在國防教育中有新創造;(3)領導學生進行抗戰動員有特殊成績;(4)領導學生進行社會教育工作,有特殊成績;(5)動員學生有特殊成績;(6)深入群眾、教育群眾、得到群眾愛戴;(7)繼續服務二年以上並有成績;(8)工作中努力自學,有顯著進步。 獎勵的方法有:登報表揚;頒發獎章和獎狀;獎贈書籍;發給獎勵金或用物品代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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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