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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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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農業與工業。《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當家則力農工,士則學習法令禁。」
馬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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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鄉鎮名。位於河北省青縣北,有津浦鐵路經過,民國六年復之役,段祺瑞誓師於此。
保殘守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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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文析字,煩言碎辭,學者罷老且不能究其一藝。信口說而背傳記,是末師而非往古,至於國家將有大事,若立雍封禪巡狩之儀,則幽冥而莫知其原。猶欲保殘守缺,挾1>恐見破之私意,而無從善服義之公心,或懷妒嫉,不考情實,雷同相從,隨聲是非,抑此三學,以《尚書》為備,謂左氏為不傳《春秋》,豈不哀哉! 〔注解〕 (1) 挾:懷著。
雩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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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雨的祭祀。《禮記.月令》:「乃命百縣雩祀百、卿士有益於民者,以祈穀實。」
正本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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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所列為「正本清源」之典源,提供參考。 《漢書.卷二三.刑法志》今漢承衰周暴秦極敝之流,俗已薄於三代,而行堯舜之刑,是猶以鞿而御駻突,違救時之宜矣。且除肉刑者,本欲以全民也,今去髡鉗一等,轉而入於大。以死罔民,失本惠矣。故死者歲以萬數,刑重之所致也。……豈宜惟思所以清原正本之論,刪定律令,籑二百章,以應大1>。其餘罪次,於古當生,今觸死者,皆可募行肉刑。及傷人與盜,吏受賕枉法,男女淫亂,皆復古刑,為三千章。詆欺文致微細之法,悉蠲除。如此,則刑可畏而禁易避,吏不專殺,法無二門,輕重當罪,民命得全,合刑罰之中,殷天人之和,順稽古之制,成時雍之化。 〔注解〕 (1) 大:死刑。
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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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達皇帝詔令的內監。唐.張籍〈送鄭尚書赴廣州〉詩:「聖朝選將持符節,內使宣時百聽。」明.徐渭《雌木蘭》第二齣:「(丑扮內使捧旨上云)奉聖旨。卿討賊功多,特封常山侯,給券世襲。」
內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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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的騷亂動蕩。《公羊傳.莊公二十七年》:「君子內難,而不外難。」《三國演義》第一一四回:「天子方疑主公,若一旦輕出,內難必作矣。」
玉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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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比喻賢臣。《文選.任昉.百勸進今上牋》:「是以玉馬駿奔,表微子之去。」
直言厲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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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所列為「疾言厲色」之典源,提供參考。 #《後漢書.卷二五.卓魯魏劉列傳.劉寬》劉寬字文饒,弘農華陰人也……桓帝時,大將軍,五遷司徒長史。時京師地震,特見詢問。再遷,出為東海相。延熹八年,徵拜尚書令,遷南陽太守。典1>歷三郡,溫仁多恕,雖在倉卒2>,未嘗疾言遽色3>。常以為「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吏人有過,但用蒲鞭罰之,示辱而已,終不加苦。事有功善,推之自下。災異或見,引躬克責。每行縣止息亭傳,輒引學官祭酒及處士諸生執經對講。見父老慰以農里之言,少年勉以孝悌之訓。人感德興行,日有所化。 〔注解〕 (1) 典:掌管、治理。 (2) 倉卒:指「急促匆忙」的情況。 (3) 遽色:神色張皇...
典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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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書冊。《後漢書.卷七九.儒林傳.序》:「自雍、東觀、蘭臺、石室、宣明、鴻都諸藏典策文章,競共剖散,其縑帛圖書,大則連為帷蓋,小乃制為縢囊。」也作「典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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