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渾掄吞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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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34),唐高僧。精練玄義。貞元十一年,掛錫池陽南泉山,自建禪齋,足不下南泉三十餘載。有「南泉斬貓」公案留世。
(4) 鎮州:地約在今河北正定縣一帶。後漢時稱鎮州,宋代初期延用,後升為真定府。
(5) 九峰:生卒年不詳。曾受法於延壽禪師。
(6) 延壽:釋延壽,生卒年不詳。棄吏出家,五代時於杭州永明寺,倡導禪淨兼修,發揚「淨土思想」,圓寂後賜號「智覺禪師」。
(7) 渾崙:同「囫圇」、「渾淪」。指整個的,完整的。〔參考資料〕 《朱子語類.卷一二四.陸氏》而今不欲窮理則已,若欲窮理,如何不在讀書講論?今學者有幾個理會得章句?也只是渾淪吞棗,終不成又學他,於章句外別撰一個物事,與他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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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敝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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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向魏文侯表示自己的忠心,他吃下肉羹。由這二個故事來看,誰比較仁慈呢?如果放縱兵士胡作非為,那就失去斬殺將領撫慰百姓的仁義之心了。」後來「敝帚自珍」這句成語,就從劉禹話中「家有敝帚,享之千金」演變而出,用來比喻東西雖不好,卻因為是自己所擁有,故非常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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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過從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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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所列為「改過自新」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西漢時,有一個名醫叫淳于意,他被人誣告,要把他押解到長安審判。淳于意的女兒緹縈一路跟著父親的囚車來到長安。到了長安,緹縈上書給文帝,內容敘述她父親是個廉明正直的人,如今被判有罪,將被處刑。人死不能復生,若被處了「肉刑」,斬掉的肢體肌膚,就再也接不回去了。將來想要改過,卻永遠帶著傷口而無法重新作人。緹縈希望能代父贖罪,讓父親有改過自新的機會。漢文帝被緹縈的孝心深深感動,就赦免了淳于意的罪。典源又見《史記.卷一○六.吳王濞傳》。內容則是敘述漢文帝時,對吳王濞的種種惡行不忍處罰,但吳王濞並未因此改正過失,重新作人,所以鼂錯建議景帝應該削減吳王的勢力,以免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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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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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犯與從犯的合稱。《福惠全書.卷一八.刑名部.盜賊下》:「不分首從皆斬,雖不分贓亦坐。」《文明小史》第三回:「金委員嫌柳知府忠厚,背後說這些亂民拿住了,就該一齊正法,還分什麼首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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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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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王聞而欲伐之。山澗峻嶮,兵路不通,乃琢石為牛,多與金,日置牛後,號牛糞金,言以遺蜀侯。蜀侯貪之,乃斬山填谷,使五丁力士以迎石牛,秦人帥師隨後而至,滅國亡身,為天下所笑,以貪小利失其大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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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草絕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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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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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軍隊的主將。《後漢書.卷四一.第五鍾離宋寒列傳.宋均》:「蠻夷震怖,即共斬其大帥而降,於是入賊營,散其眾,遣歸本郡,為置長吏而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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壞法婪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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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所列為「貪贓枉法」之典源,提供參考。 ※元.無名氏《陳州糶米.第二折》(據《元曲選》引)老夫范仲淹1>,自從劉衙內保舉2>他兩個孩兒去陳州開倉糶米3>,誰想那兩個到的陳州,貪贓壞法,飲酒非為。奉聖人的命,著老夫再差一員正直的去陳州,結斷此一樁公事,就敕賜勢劍金牌,先斬後聞。 〔注解〕
(1) 范仲淹:西元 989∼1052,字希文。宋名臣,吳縣人,為秀才時即以天下為己任,仁宗時官至參知政事,元昊反,以龍圖閣直學士與夏竦經略陝西,號令嚴明,夏人不敢犯,羌人稱為「龍圖老子」,夏人稱為「小范老子」。喜好彈琴,然平日只彈〈履霜〉一曲,故時人稱之為「范履霜」。卒諡文正。
(2) 保舉:古時由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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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文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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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這麼一鬧,原本就與他結怨的丞相更為憤怒,上書彈劾他大不敬,派人逮捕灌夫,並與其家人一起論罪問斬。灌夫的好友魏其侯想要救他,上書武帝替他說好話,卻因此受到牽連,被讒言所害,也遭來殺身之禍。後來「一錢不值」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用來比喻毫無價值。「一錢不值」較早的書證如《文明小史》第三○回:「但則我們中國已被外洋看到一錢不值,所以他們犯了我們的法不能辦罪,我們百姓要傷了他個貓兒、狗兒,休想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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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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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時僧人所佩的刀。《董西廂》卷二:「腰間戒刀,是舊時斬虎誅龍劍,一從殺害的眾生厭,掛在壁上,久不曾拈。」《西遊記》第二二回:「悟空,取戒刀來,與他落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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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