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教育百科logo

:::
85 筆資料,
每頁顯示 筆資料
縮小搜尋結果範圍
適用年級
媒體形式
::: 你是不是要搜尋以下結果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2.逼迫。南朝陳.無名氏〈代陳司空答貞陽侯書〉:「賊臣侯景,內奰中國,掘剪公室,鞭寓縣。」
李寶嘉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法,從各個不同的角度反映了清末封建社會的黑暗現實,特別是對清末官場的種種罪惡行徑進行了有力的揭露與鞭,在晚清小說史上佔有重要地位。魯迅說清末的譴責小說以“南亭亭長與我佛山人名最著”(《中國小說史略》)。他創作小說的目的在於揭露時弊,洗刷污濁,改進政治,推動社會進步。這是與他的社會改良主張一致的。他希望學習西方的文明與進步,但不贊成激進的改革,在他的書中,對慈禧亦有諛詞,頌揚李鴻章的外交,對帝國主義是庚子國變的真正罪魁禍首缺乏認識,特別是對義和團的反帝本質沒有理解,描寫成一味燒殺搶掠的“匪人”,反映了作者的思想局限。
傷痛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2.因受傷而疼痛。《列子.黃帝》:「斫無傷痛,指擿無痟癢。」唐.司空圖〈故宣州觀察使檢校禮部王公行狀〉:「明日,中貴人復斂敗卒,尚四五千人,傷痛之聲,與塵埃相雜而至。」
暴怒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大怒。《三國演義》第八一回:「飛臨行,先主囑曰:『朕素知卿酒後暴怒,鞭健兒,而復令在左右,此取禍之道也。今後務宜寬容,不可如前。』」
一齊眾楚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此處所列為「一傅眾咻」之典源,提供參考。 《孟子.滕文公下》孟子謂戴不勝曰:「子欲子之王之善與?我明告子:有楚大夫於此,欲其子之齊語也,則使齊人傅諸,使楚人傅諸?」曰:「使齊人傅之。」曰:「一齊1>人傅2>之,眾楚3>人咻4>之,雖日5>而求其齊也,不可得矣。引而置之莊嶽之間數年,雖日而求其楚,亦不可得矣。子謂薛居州,善士也,使之居於王所。在於王所者,長幼卑尊皆薛居州也,王誰與為不善?在王所者,長幼卑尊皆非薛居州也,王誰與為善?一薛居州,獨如宋王何?」 〔注解〕 (1) 齊:位於今山東省北部。周武王封姜太公於此,傳至戰國時,君位被權臣田氏篡奪。後為秦國所滅。 (2) 傅:教導。 (3...
害理傷天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孫忿,出白刃;婢嫗遮救,不得近,遙擲之。刀脊中額,額破血流,披髮嗥叫而出,將以奔告其家。孫捉還,杖無數,衣皆若縷,傷痛不可轉側。孫命舁諸房中護養之,將待其瘥而後出之。婦兄弟聞之,怒,率多騎登門;孫亦集健僕械禦之。兩相叫罵,竟日始散。王未快意1>,訟2>之。孫捍衛入城,自詣3>質審,訴婦惡狀。宰4>不能屈,送廣文5>懲戒以悅王。廣文朱先生,世家子,剛正不阿6>。廉7>得情,怒曰:「堂上公以我為天下之齷齪8>教官,勒索傷天害理之錢,以吮人癰痔9>者耶!此等乞丐相,我所不能!」竟不受命,孫公然歸。王無奈之,乃示意朋好,為之調停,欲生謝過其家。孫不肯,十反不能決。婦創漸平,欲出之,又恐王氏不受,因...
運籌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謀劃,制定計策。《三國志.卷一.魏書.武帝紀》:「太祖運籌演謀,鞭宇內。」
脊杖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古代一種以木杖鞭人脊背的刑罰。《三國演義》第四六回:「命左右拖翻,打一百脊杖,以正其罪。」
笞打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相似詞:楚
好酒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喜歡飲酒。《南史.卷四六.焦度傳》:「性好酒,醉輒暴怒,上常使人節之。」《三國演義》第三八回:「翊性剛好酒,醉後嘗鞭士卒。」
回到頁面頂端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