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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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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設東廠、西廠,職司緝捕詔獄之事,與錦衣衛並稱為「廠衛」。《明史.卷九五.刑法志三》:「廠與衛相倚,故言者並稱廠衛。」清.錢謙益〈贈錦衣吳公進秩一品序〉:「當是時,國家紀綱法度盡在閣部,而閒有所監督收考,則付之廠衛。」
番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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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時緝查、緝捕罪犯的官役。《紅樓夢》第一○五回:「不多一回,只見進來無數番役,各門把守,本宅上下人等一步不能亂走。」也稱為「番子」、「番子手」。
巡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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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緝捕。《皇朝通典.卷六十九.兵典.八旗兵制下》:「專司巡緝盜賊,稽察奸宄。」《福惠全書.卷十九.刑名部.逃人》:「夫巡緝逃人,捕壯專責其鄉地人等,不過清查所管附近鄉村。」
比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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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時差役在定期內拘捕人犯。卯,官府差役於卯時依所登錄名冊點名,登錄的名冊即稱為「卯簿」。比卯指百姓如有欠錢糧或緝捕盜賊時,便按卯簿派遣差役限期催繳或捉拿,如果限期內無法收繳或捉拿到案,便要拘衙受刑。《豆棚閑話.第三則》:「或有說錢糧拖欠,即刻去比卯救家屬的。」也作「批較」。
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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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拘捕人犯。《儒林外史》第四一回:「如今縣裡據著江都縣緝捕的文書在這裡拿人,說他是宋鹽商家逃出來的一個妾。」
總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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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治安、緝盜歸案的吏役。元.周密《武林舊事.卷六.游手》:「都轄一房,有都轄使臣總轄供申院長,以至廂巡地分頭項火下凡數千人,專以緝捕為職。」
挨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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挨家查問,搜捕犯人。元.施惠《幽閨記》第六齣:「奉上司明文,遍張文榜,畫影圖形,十家為甲,排門粉壁,各處挨捕。」《水滸傳》第一一回:「仰緝捕人員,將帶做公的,沿鄉歷邑,道店村坊,畫影圖形,出三千貫信賞錢,捉拿正犯林冲。看看挨捕甚緊。」也作「挨拿」。
兵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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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官名。為明、清於京師設置的官署。職掌緝捕盜賊、疏理街道溝渠等事。
逮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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緝捕治罪。《漢書.卷九九.王莽傳下》:「莽遣三公大夫逮治黨與,連及郡國豪傑數千人,皆誅死。」
海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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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時對於逃亡或藏匿的人犯,以文書通行各地緝捕,稱為「海捕」。《水滸傳》第二二回:「只可出一千貫賞錢,行移諸處海捕捉拿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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